主体代码: | ********* | 单位名称: | 疏志明 |
主体类型: | 自然人 | 单位角色: | 专家 |
处理文件文号: | 裕公管【2024】4号 | 处罚执行部门: | 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处罚依据: |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考评办法》(皖发改公管规〔2020〕10号)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 处罚结果: | 扣5分的处理并予以通报。 |
限制的行为: | 其他 | 来源区划: | 裕安区 |
限制行为开始时间: | 2024年01月30日 | 限制行为结束时间: | 2024年01月30日 |
披露开始时间: | 2024年01月30日 | 披露截止时间: | 2024年0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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