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违法违规行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皖发改公管函〔2024〕224号)要求,着力解决评标专家良莠不齐、决策支撑作用发挥不够等突出问题,现征集市内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违法违规行为的问题线索。
一、征集范围
评标评审专家存在下列行为的:
1.以建群、入群、参加社团或其他联谊活动等方式相互串通, 泄露或者获取评标时间、地点、标的、过程等相关信息,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
2.应当回避不主动回避;
3.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参加评标;
4.私下接触竞争主体或相关利害关系人且存在不公正评标等违法行为,收受项目实施主体、竞争主体、中介人等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谋取其他好处;
5.不按照交易要约邀请文件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等进行评标;对依法应当否决的交易要约文件不提出否决意见,或无正当理由随意否决投标,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
6.向项目实施主体征询确定竞得人的意向,或者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明示、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竞争主体的要求;
7.暗示或诱导竞争主体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竞争主体主动提出澄清、说明;
8.因异议(质疑)、投诉或项目实施主体复核等发现评标存在错误,拒不参加复评(复核)活动,或者拒绝改变评标结果;
9.评标结果公示前,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评标项目情况、对交易要约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情况、中标(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和评标结果;
10.透露评标过程中获得并应当保密的各种信息,或者将评标中涉及的资料、数据等信息带离评标区;
11.在合法的劳务报酬之外额外索取、接受酬劳;
12.以专家身份牟利;
13.其他违纪违法违规行为。
二、征集方式
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问题线索,并用电子邮件、传真或信件方式提供相关材料,注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违法违规行为问题线索”,说明违法违规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具体情形等,附相关证据材料。鼓励实名形式提供线索,提供真实姓名、身份信息以及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有关事项
(一)对反馈人和反馈内容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二)反馈人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尽可能提供详细、准确的信息,以便进行核实和调查。
(三)不得故意提供虚假线索、干扰案件调查,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电话:0564-5150911 邮箱:lasggjzl@126.com
联系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关于公开“设立分(子)公司问题”投诉举报渠道的通知
为坚决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持续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根据省住建厅《关于严格规范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设立分(子)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公开“设立分(子)公司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如下:
联系电话:0564-5150911 邮箱:lasggjzl@126.com
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个部门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创建一流招投标市场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皖公管联办〔2022] 4号))等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进一步优化我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决定设立“六安市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征集专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六安市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问题线索。
一、征集范围
1、优化招标投标工作流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2、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3、招标投标便利度及减轻投标企业负担(如保证金收取和退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4、优化交易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5、招标投标质疑、投诉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6、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软硬件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7、围绕市场隐性壁垒等损害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8、其他涉及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三、征集方式
(一)专栏网址:登陆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或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一六安市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征集专栏。
(二)联系电话:0564-5150911,邮箱:lasggjzl@126.com,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注:本栏目仅为收集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和问题不足,不属于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投 诉渠道,如有投诉事项,请依法向有 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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