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事项
市本级国有产权项目登记
二、承办机构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与产权交易服务部
三、服务对象
转让人、代理机构
四、办事依据
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
2、《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
3、《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
4、《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214号)
5、《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
6、《安徽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皖国资产权[2016]144号)
五、办理材料
1、产权转让有关决议文件(电子件,1份);
2、产权处置方案(电子件,1份);
3、产权权属证明(电子件,1份);
4、产权评估报告(电子件,1份);
5、委托代理协议(电子件,1份)。
六、办理流程
1、申请:转让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交办理材料;
2、受理:代理机构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对转让人提交的办理材料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推送至国土与产权交易服务部,国土与产权交易服务部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对提交资料进行项目见证登记。
七、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免费
九、咨询电话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与产权交易服务部,电话:0564-5150920。
十、监督电话
六安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电话:0564-3378678。
六安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科,电话:0564-3378261。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电话:0564-5150910,5150911。
十一、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办理系统: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办理系统网址:http://114.98.87.113:9016/TPBidder/cqjyztbmis/pages/projectshouli/Project_List?ProjectJYType=Q
十二、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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