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交易〔2026〕2号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细则》的通知
各科部:
现将修订后的《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8月26日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细则
一、业务咨询
(一)电话咨询
1、服务科部及服务电话:
1.1综合科
服务电话:0564-5150918。
1.2信息技术科
服务电话:0564-5150916、5150917。
1.3政府采购服务部
服务电话:0564-5150931、5150912、5150913
0564-5150915、5150098。
1.4工程建设招投标服务部
服务电话:0564-5150927、5150925。
1.5国土与产权交易服务部
服务电话:0564-5150920、5150922。
2、服务流程:
2.1 咨询电话铃声响起时,及时接听电话;
2.2 接听电话后,报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2.3 热情、耐心接听电话,解答有关问题;
2.4 通话结束,待对方挂断电话后方可轻放。
3、服务标准:
3.1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3.2 接受服务对象电话咨询时,应做到热情文明,有问必答。接到电话时应说“您好,这里是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3.3 第一个接听电话的人是首问责任人,对能直接回答的问题,一次性告知,不推脱扯皮。不能准确或立即回答的问题,应主动要求咨询人留下联系方式,待咨询相应科室或部门后再电话回复,或者及时提供准确的能够解决问题的科室或部门的联系电话,做到让服务对象满意;
3.4 如果对方打错电话,应告知正确的号码,“女士/先生,XXX 的电话是 XXXX”;
3.5 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应耐心听讲,不得应付、争辩;
3.6 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克制自己、用语文明,耐心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二)现场咨询
1、服务单位及服务电话
1.1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服务电话:0564-5150928。
1.2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512-58188516。
驻场服务电话:0564-5150926。
1.3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电话:0564-5150935。
1.4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电话:0564-5150936。
2、服务流程:
2.1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厅设置咨询、CA 锁办理、技术支持窗口;
2.2 个人(公民)、法人、社会组织等可前往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厅综合窗口进行咨询。
3、服务标准:
3.1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3.2 先微笑,再欢迎。对前来办事的人微笑着说“您好”、“ 请问有什么需要为您服务的吗?”礼貌用语;
3.3 先请坐,再解答。对前来办事的人微笑着说“您请坐”,再来解答办事人的咨询提问;
3.4 先告知,再办理。接受服务对象现场咨询时,应做到热情文明,有问必答;
3.5 先起立,再欢送。服务对象离开窗口时,窗口人员应说“再见”、“慢走 ”等礼貌用语;
3.6 首问负责制。接待服务对象的第一人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属于本岗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按规定立即接办;对不属于本岗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指引服务对象到相关业务岗办理;
3.7 一次性告知制。能直接回答的问题,一次性告知,不推脱扯皮;不能准确或立即回答的问题,主动咨询相应科室或部门后再认真回答,做到让服务对象满意;
3.8 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应耐心听讲,不得应付、争辩;
3.9 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克制自己、用语文明,耐心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3.10 现场咨询办理具体交易业务的,提供服务指南网上获取方式、办理相关业务时应当提交的文件、资料清单和注意事项,以及有关收费标准、监督渠道。
(三)网上咨询
1、服务科室:各科部
2、服务流程:
2.1咨询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互动交流—业务咨询”栏目,在线提出问题;
2.2承办科部按问题性质进行解答后,在“业务咨询”栏目公开。
3、服务标准:
3.1 对网上咨询的问题,工作人员每天上网查看;
3.2 服务时限:一般为2个工作日,不能回复的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咨询人原因,并最迟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
二、项目登记
(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登记
1、服务电话:
申远满0564-5150931 郭 华0564-5150912
方有伟0564-5150913 汪婷婷0564-5150915
王 蕊0564-5150098
2、服务流程:
项目前后段服务责任人:
|
前段服务责任人 (开标前) |
后段服务责任人 (开标及开标后) |
|
郭华 |
方有伟 |
|
方有伟 |
汪婷婷 |
|
王蕊 |
方有伟 |
|
汪婷婷 |
郭华、方有伟 |
2.1采购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项目登记;
2.2政府采购服务部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善项目登记内容;
2.3采购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项目登记内容;
2.4政府采购服务部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生成内容;
2.5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登记岗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见证系统见证后发布。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 个工作日;
3.2 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材料;
3.3以上服务流程所需资料为在线提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见证。
(二)社会代理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登记
1、服务电话:赵静 0564—5150921。
2、服务流程: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提交政府采购任务书和采购代理协议进行项目登记,登记完成后网上提交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含采购需求),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登记岗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见证系统见证后发布。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 个工作日;
3.2 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材料;
3.3以上服务流程所需资料为在线提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见证。
(三)工程建设项目登记
1、服务电话:王锐、霍佳佳 0564-5150909。
2、服务流程: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提交办理材料,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登记岗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见证系统见证后发布。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 个工作日;
3.2 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材料;
3.3以上服务流程所需资料为在线提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见证。
(四)国土产权及其他行业交易项目登记
1、服务电话:张 强0564-5150922
储志敏0564-5150920
2、服务流程:
2.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出让项目登记
出让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录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公开出让项目信息,核对完整性、准确性后推送国土与产权交易服务部。国土与产权交易服务部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项目见证登记。
2.2国有产权交易项目登记
代理机构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对转让人提交的办理材料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推送至国土与产权交易服务部,国土与产权交易服务部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对提交资料进行项目见证登记。
2.3其他行业交易项目登记
项目实施主体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提交办理材料进行项目登记,登记完成后网上提交项目交易公告和交易文件,国土与产权交易服务部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见证系统见证后发布。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 个工作日。
3.2 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材料。
3.3以上服务流程所需资料为在线提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见证。
三、场地安排
1、服务部门:工程建设招投标服务部
2、服务电话:戈海军0564—5150927。
3、服务流程:
3.1根据项目安排情况,招标人、采购人、转让人、出让人或代理机构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预约时间、场地;
3.2时间、场地预约后确定需要变更的,由申请单位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网上进行变更,工程建设招投标服务部工作人员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见证系统进行见证后变更。
4、服务标准:
4.1办结时限:1 个工作日;
4.2 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时间、场地。
四、公告发布
(一)政府采购项目公告发布
1、服务电话:赵静0564-5150921。
2、服务流程: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登记岗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见证系统见证后发布。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 个工作日;
3.2以上服务流程所需资料为在线提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见证。
(二)工程建设项目公告发布
1、服务电话:王锐、霍佳佳 0564-5150909。
2、服务流程: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登记岗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见证系统见证后发布。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 个工作日;
3.2以上服务流程所需资料为在线提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见证。
(三)国土产权及其他行业交易项目公告发布
1、服务电话:张 强 0564—5150922
储志敏0564-5150920
2、服务流程:
2.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出让公告发布
出让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公开出让公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公开出让文件,核对完整性、准确性后推送至国土与产权交易服务部;国土与产权交易服务部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见证后发布。
2.2国有产权项目交易公告发布
代理机构在线编辑项目交易公告完成后提交至转让人,转让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对交易公告内容完整性、准确性核对,确认无误后在线推送至国土与产权交易服务部;国土与产权交易服务部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见证系统见证后发布。
2.3公告发布后,出让人需要变更公告,仍需按上述程序进行。
2.4其他行业交易项目交易公告发布
国土与产权交易服务部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见证系统见证后发布。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以上服务流程所需资料为在线提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见证。
五、交易过程保障
(一)政府采购服务部
1、服务电话:
申远满0564-5150931 郭 华0564-5150912
方有伟0564-5150913 汪婷婷 0564-5150915
王 蕊0564-5150098
2、服务流程:
2.1政府采购服务部后段服务责任人按照开标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开标室,布置场地,检查并启动设备;
2.2投标截止时间后做好文件解密等相关工作;
2.3开标结束后转入评标室,评标专家通过电子开评标系统在线评标;
2.4评标结束后,政府采购服务部后段服务责任人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公布评审结果。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现场办结;
3.2做好交易保障:按照交易项目的特点、流程,做好场所、设施、技术等服务保障的准备工作,确保交易活动准时、有序、完整。
(二)工程建设招投标服务部
1、开标服务:
1.1服务电话:王 兵 0564-5150925
戈海军、吴 俊 0564-5150927。
1.2服务流程:
工作人员按照开标时间提前30分钟前到达开标室,检查并启动开标相关设备,展示开标项目。
2、评标服务:
2.1服务电话:王 兵 0564-5150925
戈海军、吴 俊 0564-5150927。
2.2服务流程:
(1)现场服务人员负责提醒评标评审专家、业主评委通过评标区门禁系统前,将手机等电子产品统一存放保管;
(2)开评标活动全程录音录像;
(3)评标评审结束后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公示评标评审结果。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现场办结;
3.2做好交易保障:按照交易项目的特点、流程,做好场所、设施、技术等服务保障的准备工作,确保交易活动准时、有序、规范、完整。
(三)国土与产权交易服务部
1、服务电话:张 强 0564—5150922
储志敏 0564-5150920
2、服务流程:
2.1工作人员在出让或拍卖会前30分钟到达开标室,布置场地,检查并启动设备;
2.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矿业权公开挂牌出让现场会前,参加出让人组织的竞买人资格审查会,并报告相关竞买人报名情况;国有产权交易拍卖会前,现场提供保证金缴纳情况;
2.3协助出让人和转让人、代理机构完成出让或转让现场会过程中的相关服务工作;
2.4对出让、转让或开标现场进行见证。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现场办结;
3.2做好交易保障:按照交易项目的特点、流程,做好场所、设施、技术等服务保障的准备工作,确保交易或开标活动准时、有序、规范、完整。
(四)综合科
1、服务电话:朱娅娟0564—5150918。
2、保证金缴纳流程:
2.1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人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按时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文件规定的虚拟子账户;
2.2 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出让竞买保证金缴纳。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意向竞买人按照挂牌文件要求,按时将竞买保证金转入挂牌文件指定的账户;
2.3国有产权交易项目竞买保证金缴纳。国有产权交易项目意向竞买人按照产权交易文件要求,按时将竞买保证金转入规定的虚拟子账户。
3、保证金退还流程:
3.1工程建设项目保证金退还流程
(1)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次工作日,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提交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的退还指令;
(2)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次工作日,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提交除中标人外的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的退还指令;
(3)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①及时完成合同签订并公开的。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及时完成合同签订,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合同线上公开的,次工作日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的退还指令;
②未及时完成合同签订与公开的。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未及时完成合同签订和合同线上公开的,电子交易系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31日(如果当天为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自动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的退还指令;
(4)对符合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易项目,代理机构应在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提交退还指令前,及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保证金冻结”模块将该投标保证金设置为“冻结”状态,同时提交依法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说明(电子件)。对于已“冻结”的保证金,经监管部门核实属于可以退还的,原路径退还;经监管部门核实属于违反有关规定的,需招标人出具冻结保证金处理意见进行线下处理。
3.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矿业权出让项目、国有产权交易项目竞买保证金退还流程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矿业权出让项目完成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矿业权出让项目完成后,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由出让人出具退款函,经国土与产权交易服务部确认,中心负责人同意后,综合科工作人员在挂牌文件规定时间内办理未竞得人的保证金退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由出让人出具土地出让金缴款通知书,经国土与产权交易服务部确认,中心负责人同意后,综合科工作人员在缴款通知书规定期限内办理缴入金库。矿业权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由出让人出具退款函,经国土与产权交易服务部确认,中心负责人同意后,综合科工作人员按规定转入出让人指定账户。
(2)国有产权交易项目完成后,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由代理机构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发起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资产转让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国土与产权交易服务部进行复核后推送至综合科,由综合科工作人员1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
(3)国有产权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原转入账户退还的,由代理机构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发起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产权转让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国土与产权交易服务部进行复核后推送至综合科,由综合科工作人员1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
(4)国有产权竞得人保证金根据项目交易文件的约定转为成交价款的,由代理机构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有国有产权转让人和代理机构签章的书面转款申请函,经国土与产权交易服务部确认,中心负责人同意后,综合科采用人工方式将竞得人竞买保证金(不计息)作为成交价款转入国有产权转让人指定账户。
4、服务标准:
4.1办结时限:在接到退款指令后1个工作日内办理,土地出让金缴交入库按照缴款书规定时间办结;
4.2退还保证金要认真核对项目、退款人、退款金额,做到准确无误。
(五)信息技术科
1、服务电话:王振东 0564—5150917。
2、服务流程:
2.1进场交易项目评标评审专家抽取
2.1.1代理机构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评标委员会组建申请”,经项目监管部门审核(或经其他行业交易项目见证部门见证)通过后推送至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专家库)进行自助或人工抽取(抽取方式根据实施主体的需要在提交申请时选择)。
2.1.2选择自助抽取的,省专家库根据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推送的申请信息进行自动抽取,如因专家资源不足、专家请假、专家现场回避等原因暂停,转为人工抽取。
2.1.3选择人工抽取的,则需项目实施主体代表和项目监管部门人员到达抽取现场后,由信息技术科抽取终端操作人员按照经监管部门审核(或经其他行业项目见证部门见证)通过的申请信息设置相应条件后抽取。
2.2非进场交易项目评标评审专家抽取。非进场交易项目由代理机构或项目实施主体在评标评审活动开始前24小时内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非进场评委抽取申请"版块中填录项目信息,设置评标评审专家专业和备选专业、人数要求、集合时间、集合地点、应回避的单位和应回避专家信息等,提交经项目实施主体和代理机构共同盖章的《专家抽取申请函》(PDF扫描件),经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见证后推送至省专家库进行自助抽取。如因专家资源不足、专家请假、专家现场回避等原因暂停,则需及时更改相应抽取条件,提交信息技术科见证后继续自助抽取。
2.3结果确认。抽取工作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监管人员和抽取终端操作人员在《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抽取结果表》上签字确认,项目实施主体和交易中心各执一份留存备案。
2.4信息完善。申请单位应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抽取工作规范》要求,在项目抽取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信息完善以及专家劳务费信息、评委履职评价录入工作。
3、服务标准:
3.1 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3.2 设置专家抽取室,为专家抽取提供必要的电脑、抽取终端等设备,并安排专人为专家抽取工作提供服务;
3.3 对专家抽取室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确保专家抽取过程可查可溯,专家信息保密。
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公示)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布
(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1、服务电话:
申远满0564-5150931 郭 华0564-5150912
方有伟 0564-5150913 汪婷婷 0564-515091
王 蕊0564-5150098
2、服务流程:
2.1政府采购服务部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中标(成交)通知书;
2.2采购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确认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完整性、准确性;
2.3政府采购服务部负责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见证系统见证后发布;
2.4公告发布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需要修改公告事项或补充公告,仍需按程序进行。
3、服务标准:
3.1 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 公示内容规范完整。工作人员对提交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内容进行见证,符合发布条件的,即时发布公示;
3.3一次性告知制。对不符合发布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内容。
(二)工程建设项目及社会代理政府采购项目
1、服务电话:王 兵0564—5150925
戈海军、吴 俊0564-5150927
2、服务流程:
2.1评标结束后,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中标候选人公示,工程建设招投标服务部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见证系统在线见证并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招标人、最高限价、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招标方式、评标办法、开标时间、计划工期、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中标候选人名称、(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投标工期、(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地址、(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投标价(元)/费率(%)、(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标准、(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获奖、(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业绩、(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获奖、(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业绩、(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企业获奖、(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评标情况等;
2.2对无投诉事项或投诉事项处理完毕的中标结果,代理机构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确认中标结果公示,中心工程建设招投标服务部工作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见证系统,见证并发布中标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应当包含以下内容:①中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交货期);②中标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③招标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同时由系统自动推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六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
3、服务标准:
3.1 办结时限:1 个工作日;
3.2 公示内容规范完整。工作人员对项目代理机构提交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示内容进行见证,符合发布条件的,即时发布公示;
3.3一次性告知制。对不符合发布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内容。
(三)国土产权及其他行业交易项目
1、服务电话:张 强0564—5150922
储志敏0564—5150920
2、服务流程:
2.1国有建设用地及矿业权项目出让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编辑成交结果公告,核对完整性、准确性后推送至国土与产权交易服务部;国土与产权交易服务部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见证系统见证后发布。
2.2国有产权项目代理机构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成交结果公告,编辑完成后提交至转让人;转让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对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完整性、准确性核对,确认无误后在线推送至国土与产权交易服务部;国土与产权交易服务部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见证系统见证发布。
2.3其他行业项目代理机构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新增成交结果公示,在线编辑完成后推送至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主体签章确认后推送至国土与产权服务部;国土与产权交易服务部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见证系统见证后发布。
3、服务标准:
3.1 办结时限:1 个工作日;
3.2 公告内容规范完整。
3.3一次性告知制。对不符合发布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内容。
七、合同公开
(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1、服务电话:申远满 0564-5150931。
2、服务流程:
2.1采购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签订合同;
2.2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签订合同;
2.3政府采购服务部负责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见证系统见证后公开。
3、服务标准:
3.1 办结时限:1 个工作日;
3.2 合同信息规范完整。
3.3一次性告知制。对不符合发布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内容。
(二)社会代理政府采购项目
1、服务电话:赵静 0564—5150921。
2、服务流程:
2.1采购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合同文本,在线签订并提交至中标(成交)供应商;
2.2供应商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接收采购人推送的合同文本,在线完成签订并提交;
2.3合同经双方签订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同见证岗见证后公开。
3、服务标准:
3.1 办结时限:1 个工作日;
3.2 合同信息规范完整。
3.3一次性告知制。对不符合发布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内容。
(三)工程建设项目
1、服务电话:霍佳佳0564—5150909。
2、服务流程:
2.1招标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合同电子件并在线签章提交;
2.2中标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审查合同文本内容无误后,在线签章提交;
2.3合同经双方签订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同见证岗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见证系统见证后公开。
3、服务标准:
3.1 办结时限:1 个工作日;
3.2 合同信息规范完整;
3.3一次性告知制。对不符合发布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内容。
八、资料归档
(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1、服务电话:方有伟 0564-5150913
汪婷婷 0564-5150915
2、服务流程:
2.1政府采购服务部项目后段服务责任人完成项目交易后,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资料归档,包括:政府采购项目任务书、采购公告、采购文件、评标评审报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有关变更信息以及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如有)。
3、服务标准:
3.1 办结时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3.2一次性告知。 工作人员对项目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提交的项目归档资料进行完整性复核,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应补充完整的资料;
3.3 及时整理归档。工作人员应及时将档案资料归档,可以电子档案系统归档的由电子档案系统自动归档,不能电子归档的及时以其他方式归档,定期交局办公室保管。
(二)社会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项目
1、服务电话: 吴俊0564—5150927。
2、服务流程:社会代理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完成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资料归档,包括:政府采购项目任务书、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采购公告、采购文件、评标评审报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有关变更信息以及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如有)。
3、服务标准:
3.1 办结时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3.2一次性告知。工作人员对项目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提交的项目归档资料进行完整性复核,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应补充完整的资料;
3.3 及时整理归档。工作人员应及时将档案资料归档,可以电子档案系统归档的由电子档案系统自动归档,不能电子归档的及时以其他方式归档,定期交局办公室保管。
(三)工程建设招标项目
1、服务电话:霍佳佳 0564-5150909。
2、服务流程:工程建设招标项目招标完成后,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资料归档,包括:招标计划、招标文件预公示(如有)、项目立项批复、项目审图合格证(如有)、资金落实证明或计划表、项目规划许可证(如有)、委托招标代理协议书、招标公告信息、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投标保证金明细表(如有)、评标报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异议和异议答复(如有)、投诉和处理决定书(如有)、有关变更信息等电子文档(如有)。
3、服务标准:
3.1 办结时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3.2一次性告知。工作人员对项目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提交的项目归档资料进行完整性复核,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应补充完整的资料;
3.3 及时整理归档。工作人员应及时将档案资料归档,可以电子档案系统归档的由电子档案系统自动归档,不能电子归档的及时以其他方式归档,定期交局办公室保管。
(四)国土产权及其他行业交易项目
1、服务电话:储志敏0564—5150920。
2、服务流程:
2.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或矿业权公开出让项目归档资料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公开出让公告(含附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公开出让变更公告(含附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公开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公开出让结果成交公告;竞买人按照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竞买人报名情况汇总表;土地最新报价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公开出让流标公告(如有)。
2.2国有产权交易项目归档资料包括:产权批复文件;产权处置方案;产权权属证明;产权评估报告;委托中介机构代理协议;国有产权出让公告;交易异常公告(如有);保证金缴纳情况汇总表;国有产权交易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委托人降价函(如有)。
2.3其他行业交易项目归档资料包括:其他行业交易项目进场登记表、委托代理协议、交易公告、交易文件、评标评审报告、成交结果公告、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有)、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合同,有关变更信息以及其他资料(如有)。
3、服务标准:
3.1 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3.2一次性告知。 工作人员对项目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提交的项目归档资料进行完整性复核,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应补充完整的资料;
3.3 及时整理归档。工作人员应及时将档案资料归档,可以电子档案系统归档的由电子档案系统自动归档,不能电子归档的及时整理纸质档案,定期交局办公室保管。
九、数据统计
(一)政府采购服务部
1、服务电话:汪婷婷0564-5150915
方有伟0564-5150913
2、服务流程:统计市本级上月徽采云—网上商城完成订单数据包括政府采购项目数量、交易金额、节约资金等,并按照完整性、准确性的原则及时报送至信息技术科汇总。
3、服务标准:
3.1数据及时准确全面统计;
3.2办结时限:每月前3个工作日。
(二)信息技术科
1、服务电话:王振东0564—5150917。
2、服务流程:按照市本级和各县区上报和系统导出的交易数据,网上核对和汇总上月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包括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国土与产权交易及其他交易、徽采云网上商城、第三方交易平台等数据,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在局门户网站—监管系统—交易数据栏目和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共服务门户数据服务栏目。
3、服务标准:
3.1各类数据及时准确全面统计;
3.2办结时限:每月前5个工作日。
十、电子档案查询
1、服务电话:王振东 0564-5150917。
2、服务流程:档案查阅人需递交介绍信或工作联系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工作人员审核介绍信或工作联系函、查阅事由、查阅人身份等有关证明材料,送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并建立查询记录,由信息技术科工作人员通过电子系统调出档案资料。查阅人需拷贝项目交易过程电子资料的,由信息技术科通过系统统一下载。
3、服务标准:即时办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