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评审专家抽取
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股
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5.《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场交易的项目由代理机构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系统流程提交评标评审专家抽取申请,无需另外提交申请材料。
2.非必须进场交易项目需要抽取评标评审专家的,需通过系统向交易中心提交以下材料盖章电子扫描件:
(1)《专家抽取申请函》(加盖招标或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公章)
(2)《抽取品目信息表》(加盖招标或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公章)
(3)《回避单位(个人)信息表》(加盖招标或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公章)
1.进场交易项目由代理机构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在线提交“评标委员会组建申请”,经项目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推送至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进行自助或人工抽取;非进场交易项目由代理机构或项目实施主体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工程建设”版块“非进场评委抽取申请”中填录项目信息,并提交经项目实施主体盖章的《专家抽取申请函》《抽取品目信息表》《回避单位(个人)信息表》。非进场交易项目可在评标评审活动开始前24小时内将申请资料在线提交至业务股,避免临时抽取;提交申请前,代理机构或项目实施主体应合理设置需抽取的评标评审专家的专业和备选专业、人数要求、集合时间、集合地点、应回避的单位和专家信息等;
2.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根据电子交易系统推送的项目信息进行自动抽取或交易中心抽取终端操作人员按照电子交易系统推送的项目信息在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进行人工抽取(抽取方式根据实施主体的需要在提交申请时选择),如选择自动抽取则有可能会因专家资源不足、专家请假、专家现场回避等原因暂停,需及时告知交易中心抽取终端操作人员更改相应条件后继续抽取。如选择人工抽取则需要项目实施主体代表和项目监管部门人员到达交易中心现场后由交易中心抽取终端操作人员按照系统中已审核通过的申请信息设置相应条件后抽取。
3.抽取工作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监管人员和抽取终端操作人员在《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抽取结果表》上签字确认,项目实施主体和交易中心各执一份留存备案。
即时办理
免费
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股,电话:0564-3306192
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股,电话:0564-3303019
网上办理,按照系统流程在线申请,进场交易经项目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由系统推送至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自动抽取或人工抽取。
办理系统: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工程建设项目:http://114.98.87.113:9016/TPBidder/pbzjmis/pages/project_new/Project_List?UseType=2&ProjectJYType=B
政府采购项目:http://114.98.87.113:9016/TPBidder/pbzjmis/pages/project_new/Project_List?UseType=2&ProjectJYType=M
非进场交易项目:http://114.98.87.113:9016/TPBidder/pbzjmis/pages/projectxiane/Project_List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办理地点:六安市裕安区裕安大厦9楼业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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