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必须进场交易的项目:代理机构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评标(评审)专家抽取申请,无需另外提交申请材料。
2、非必须进场交易项目:《专家抽取申请函》(PDF扫描件,1份)。
(一)进场交易项目评标评审专家抽取
1、代理机构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评标委员会组建申请”,经项目监管部门审核(或经其他行业交易项目见证部门见证)通过后推送至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专家库)进行自助或人工抽取(抽取方式根据实施主体的需要在提交申请时选择)。
2、选择自助抽取的,省专家库根据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推送的申请信息进行自动抽取,如因专家资源不足、专家请假、专家现场回避等原因暂停,转为人工抽取。
3、选择人工抽取的,则需项目实施主体代表和项目监管部门人员到达抽取现场后,由信息股抽取终端操作人员按照经监管部门审核(或经其他行业项目见证部门见证)通过的申请信息设置相应条件后抽取。
(二)非进场交易项目评标评审专家抽取
1、非进场交易项目由代理机构或项目实施主体在评标评审活动开始前24小时内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非进场评委抽取申请"版块中填录项目信息,设置评标评审专家专业和备选专业、人数要求、集合时间、集合地点、应回避的单位和应回避专家信息等,提交经项目实施主体和代理机构共同盖章的《专家抽取申请函》(PDF扫描件),经交易中心信息股见证后推送至省专家库进行自助抽取。如因专家资源不足、专家请假、专家现场回避等原因暂停,则需及时更改相应抽取条件,提交信息股见证后继续自助抽取。
(三)结果确认
抽取工作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监管人员和抽取终端操作人员在《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抽取结果表》上签字确认,项目实施主体和交易中心各执一份留存备案。
(四)信息完善
申请单位应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抽取工作规范》要求,在项目抽取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信息完善以及专家劳务费信息、评委履职评价录入工作。
附件: 附件:专家抽取申请函填写示范.docx 附件: 附件: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登记表、回避表、条件表(样表).doc 附件: 附件: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登记表、回避表、条件表.doc 附件: 附件: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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