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咨询
(一)电话咨询
1、服务股室及服务电话:
1.1建设项目股
服务电话:0564-3901971
1.2政府采购股
服务电话:0564-3901961
1.3国土与产权交易股
服务电话:0564-3901962
1.4信息股
服务电话:0564-3901989、3901990
2、服务流程:
2.1咨询电话第3响时,及时接听电话。
2.2接听电话后,报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2.3热情、耐心接听电话,解答有关问题。
2.4通话结束,待对方挂断电话后,方可挂下电话,而且要轻放。
3、服务标准:
3.1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3.2接受服务对象电话咨询时,应做到热情文明,有问必答。接到电话时应说“您好,这里是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3.3一次性告知和首问负责制。能直接回答的问题,一次性告知,不推脱扯皮。不能准确或立即回答的问题,应主动要求咨询人留下联系方式,待咨询相应股室或部门后再电话认真回复,做到让服务对象满意。
3.4如果对方打错电话,应告知正确的号码,“女士/先生,XXX的电话是XXXX”。
3.5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应耐心听讲,不得应付、争辩。
3.6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克制自己、用语文明,耐心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二)现场咨询
1、服务股室:各股室
2、服务流程:
2.1各股室提供现场咨询服务。
2.2个人(公民)、法人、社会组织等可前往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业务股室进行咨询。
3、服务标准:
3.1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3.2先微笑,再欢迎。对前来办事的人微笑着说“您好”、“请问有什么需要为您服务的吗?”礼貌用语。
3.3先请坐,再解答。对前来办事的人微笑着说“您请坐”,再来解答办事人的咨询提问。
3.4先告知,再办理。接受服务对象现场咨询时,应做到热情文明,有问必答。
3.5先起立,再欢送。服务对象离开时,工作人员应说“再见”、“慢走”礼貌用语。
3.6首问负责制。接待服务对象的第一人为首问负责人。首问负责人对属于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按规定立即接办;对不属于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指引服务对象到相关业务岗位办理。
3.7一次性告知制。能直接回答的问题,一次性告知,不推脱扯皮;不能准确或立即回答的问题,主动咨询相应股室或部门后再认真回答,做到让服务对象满意。
3.8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应耐心听讲,不得应付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3.9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克制自己、用语文明,耐心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3.10现场咨询办理具体交易业务的,提供服务指南网上获取方式、办理相关业务时应当提交的文件、资料清单和注意事项,以及有关收费标准、监督渠道。
(三)网上咨询
1、服务股室:各股室
2、服务流程:
2.1咨询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互动交流—业务咨询”栏目,在线提出问题。
2.2承办股室按问题性质进行解答后,在“业务咨询栏目公开”。
3、服务标准:
3.1对网上咨询的问题,工作人员每天上网查看。
3.2服务时限:一般为2个工作日,不能按时回复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咨询人原因,并最迟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
(四)第三方服务机构
1、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980000,驻场服务电话:0564—5150926
2、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安徽CA)
服务电话:0564-5150935
3、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公司(CFCA)
服务电话:0564-5150936
各服务单位在受理业务咨询时,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
二、项目登记
(一)工程建设项目
1、服务电话:洪鑫0564-5032017
2、服务流程: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提交办理材料,县发改委(公管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工作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见证系统见证后发布。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材料。
3.3以上服务流程所需资料为在线提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见证。
(二)政府采购项目
1、服务电话:涂兵、李欢0564-5031218
2、服务流程:
2.1采购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项目登记;
2.2代理机构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善项目登记内容;
2.3采购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项目登记内容;
2.4代理机构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生成内容;
2.5县财政局采购办工作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见证系统见证后发布。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材料。
3.3以上服务流程所需资料为在线提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见证。
(三)国土与产权交易项目
1、服务电话:高广杰0564-3901962
2、服务流程:
2.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出让项目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出让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填报项目基本信息、宗地信息等,国土与产权交易股工作人员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对出让人提交的注册信息进行见证,完成项目登记。
2.2国有产权交易项目登记
2.2.1国有产权转让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提交产权批复文件、产权处置方案、产权权属证明、产权评估报告、委托代理协议电子件各1份。
2.2.2代理机构确认通过后,国土与产权交易股工作人员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对提交资料进行见证,完成项目登记。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材料。
3.3以上服务流程所需资料为在线提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见证。
三、场地安排
1、服务电话:姜锐0564—3901990
2、服务流程: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时间、场地。
3.3以上服务流程所需资料为在线提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见证。
四、公告发布
(一)工程建设项目
1、服务电话:洪鑫0564-5032017
2、服务流程: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公告发布内容符合省统一数据传输规范。
3.3以上服务流程所需资料为在线提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见证。
(二)政府采购项目
1、服务电话:涂兵、李欢0564-5031218
2、服务流程:
2.1采购公告:霍山县财政局采购办工作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见证系统见证后发布。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发布符合省统一数据传输规范。
3.3以上服务流程所需资料为在线提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见证。
(三)国土与产权交易股
1、服务电话:高广杰0564-3901962
2、服务流程:
2.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出让公告发布
出让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公开出让公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公开出让文件,核对完整性、准确性后推送至国土与产权交易股;国土与产权交易股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见证后发布。
2.2国有产权项目交易公告发布
代理机构在线编辑项目交易公告完成后提交至转让人,转让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对交易公告内容完整性、准确性核对,确认无误后在线推送至国土与产权交易股;国土与产权交易股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见证系统见证后发布。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公告发布内容符合省统一数据传输规范。
3.3以上服务流程所需资料为在线提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见证。
(四)信息股
1、服务电话:任锴0564-3901989
2、服务流程:其他行业交易项目交易公告发布
信息股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见证系统见证后发布。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以上服务流程所需资料为在线提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见证。
五、交易过程保障
(一)建设项目股
1、开标服务:
1.1服务电话:孙颖、祁贤玉0564-3901971
1.2服务流程:工作人员按照开标时间提前30分钟前到达开标室,检查并启动开标相关设备,展示开标项目。
2、评标服务:
2.1服务电话:汪森、姜锐、盛立和0564-3901990
2.2服务流程:
2.2.1现场服务人员负责提醒评标评审专家、业主评委通过评标区门禁系统前,将手机等电子产品统一存放保管;
2.2.2开评标活动全程录音录像;
2.2.3评标评审结束后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公示评标评审结果。
(二)政府采购股
1、开标服务:
1.1服务电话:何兆娟0564-3901961
1.2服务流程:工作人员按照开标时间提前30分钟前到达开标室,检查并启动开标相关设备,展示开标项目。
2、评标服务
2.1服务电话:汪森、姜锐、盛立和0564-3901990
2.2服务流程:
2.2.1现场服务人员负责提醒评标评审专家、业主评委通过评标区门禁系统前,将手机等电子产品统一存放保管;
2.2.2开评标活动全程录音录像;
2.2.3评标结束后协助代理机构现场公示评审结果。
(三)国土与产权交易股
1、服务电话:高广杰0564-3901962
2、服务流程:
2.1工作人员在出让或拍卖会前30分钟到达开标室,布置场地,检查并启动设备;
2.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矿业权公开挂牌出让现场会前,参加出让人组织的竞买人资格审查会,并报告相关竞买人报名情况;国有产权交易拍卖会前,现场提供保证金缴纳情况;
2.3协助出让人和转让人、代理机构完成出让或转让现场会过程中的相关服务工作;
2.4对出让、转让或开标现场进行见证。
(五)信息股
1、服务电话:汪森、任锴0564-3901989
2、保证金缴纳流程:
2.1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人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按时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文件规定的虚拟子账户;
2.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出让竞买保证金缴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意向竞买人按照挂牌文件要求,按时将竞买保证金转入挂牌文件指定的账户;
2.3国有产权交易项目竞买保证金缴纳。国有产权交易项目意向竞买人按照产权交易文件要求,按时将竞买保证金转入规定的虚拟子账户。
3、保证金退还流程:
3.1工程建设项目保证金退还流程
3.1.1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次工作日,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提交除中标候选人外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的退还指令。
3.1.2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次工作日,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提交除中标人外的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的退还指令。
3.1.3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①及时完成合同签订与公开的。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及时完成合同签订,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合同线上公开的,次工作日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的退还指令。
②未及时完成合同签订与公开的。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未及时完成合同签订和合同线上公开的,电子交易系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31日(如果当天为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自动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的退还指令。
3.1.4对符合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易项目,代理机构应在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提交退还指令前,及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保证金冻结”模块将该投标保证金设置为“冻结”状态,同时提交依法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说明(电子件)。
3.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矿业权出让项目、国有产权交易项目竞买保证金退还流程
3.2.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矿业权出让项目完成后,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由出让人出具退款函,经中心负责人同意,信息股工作人员在挂牌文件规定时间内办理未竞得人的保证金退还。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由出让人出具土地出让金缴款通知书或退款函,经中心负责人同意,中心信息股工作人员在缴款通知书或退款函规定期限内办理缴入金库或指定账户。
3.2.2国有产权交易项目完成后,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由代理机构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发起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资产转让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国土与产权交易股进行符合性审核后推送给信息股,由信息股工作人员1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
3.2.3国有产权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原转入账户退还的,由代理机构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发起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产权转让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国土与产权交易股进行符合性审核后推送给信息股,由信息股工作人员1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
3.2.4国有产权竞得人保证金根据项目交易文件的约定转为成交价款的,由代理机构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有国有产权转让人和代理机构签章的书面转款申请函,经中心负责人同意,采用人工方式由信息股经办人员将竞得人竞买保证金(不计息)作为成交价款转入国有产权转让人指定账户。
4、服务标准:
4.1办结时限:在接到退款指令后1个工作日内办理,土地出让金缴交入库按照缴款书规定时间办结。
4.2退还保证金要认真核对项目、退款人、退款金额,做到准确无误。
2、评标(评审)专家抽取
2.1服务电话:姜锐、黄诚朦0564-3901990
2.2服务流程:
2.2.1进场交易项目评标评审专家抽取
2.2.1.1代理机构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评标委员会组建申请”,经项目监管部门审核(或经其他行业交易项目见证部门见证)通过后推送至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专家库)进行自助或人工抽取(抽取方式根据实施主体的需要在提交申请时选择)。
2.2.1.2选择自助抽取的,省专家库根据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推送的申请信息进行自动抽取,如因专家资源不足、专家请假、专家现场回避等原因暂停,转为人工抽取。
2.2.1.3选择人工抽取的,则需项目实施主体代表和项目监管部门人员到达抽取现场后,由信息股抽取终端操作人员按照经监管部门审核(或经其他行业项目见证部门见证)通过的申请信息设置相应条件后抽取。
2.2.2非进场交易项目评标评审专家抽取。非进场交易项目由代理机构或项目实施主体在评标评审活动开始前24小时内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非进场评委抽取申请"版块中填录项目信息,设置评标评审专家专业和备选专业、人数要求、集合时间、集合地点、应回避的单位和应回避专家信息等,提交经项目实施主体或代理机构共同盖章的《专家抽取申请函》(PDF扫描件),经交易中心信息股见证后推送至省专家库进行自助抽取。如因专家资源不足、专家请假、专家现场回避等原因暂停,则需及时更改相应抽取条件,提交信息股见证后继续自助抽取。
2.2.3结果确认。抽取工作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监管人员和抽取终端操作人员在《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抽取结果表》上签字确认,项目实施主体和交易中心各执一份留存备案。
2.2.4信息完善。申请单位应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抽取工作规范》要求,在项目抽取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信息完善以及专家劳务费信息、评委履职评价录入工作。
2.3、服务标准:
2.3.1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2.3.2设置专家抽取室,为专家抽取提供必要的电脑、抽取终端等设备,并安排专人为专家抽取工作提供服务。
2.3.3对专家抽取室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确保专家抽取过程可查,专家信息保密。
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公示)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布
(一)工程建设项目
1、服务电话:孙颖、祁贤玉0564-3901971
2、服务流程:
2.1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上传中标候选人公示,县发改委(公管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见证后,建设项目股网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招标人、最高限价、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招标方式、评标办法、开标时间、计划工期、中标候选人名称、(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投标工期、(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地址、(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投标价(元)/费率(%)、(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获奖、(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业绩、(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获奖、(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业绩、(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企业获奖、(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评标情况等。
2.2、代理机构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中标结果,对无投诉事项或投诉事项处理完毕的中标结果,县发改委(公管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在线见证,建设项目股工作人员在线发布中标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应当包含以下内容:①中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交货期),②中标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③招标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同时由系统自动推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霍山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公示内容规范完整。工作人员对项目代理机构提交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示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核,符合发布条件的,即时发布公示。
3.3一次性告知制。对不符合发布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内容。
(二)政府采购项目
1、服务电话:何兆娟0564-3901961
2、服务流程:
2.1代理机构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2采购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确认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3县财政局采购办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见证系统,在线见证。
2.4政府采购股工作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见证系统,在线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同时由系统自动推送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霍山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
2.5公告发布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需要修改公告事项或补充公告,仍需按程序进行。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公示内容规范完整。工作人员对项目代理机构提交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示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核,符合发布条件的,即时发布公示。
3.3一次性告知制。对不符合发布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内容。
(三)国土与产权交易项目
1、服务电话:高广杰0564-3901962
2、服务流程:
2.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出让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成交结果公告,并对成交公告的完整性、准确性确认后推送国土与产权交易股工作人员,国土与产权交易股工作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见证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由系统自动推送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霍山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
2.2国有产权交易项目由代理机构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成交结果公告,转让人核对完整性和准确性后,推送至国土与产权交易股工作人员,国土与产权交易股工作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见证后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由系统自动推送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霍山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公告内容规范完整。国土与产权交易股工作人员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出让人或产权代理机构提交的成交结果公告进行见证发布。
3.3一次性告知制。对不符合发布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内容。
(四)其他交易项目
1、服务电话:任锴0564-3901989
2、服务流程:其他行业项目代理机构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新增成交结果公示,在线编辑完成后推送至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主体签章确认后推送至信息股;信息股工作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见证系统见证后发布。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公告内容规范完整。
3.3一次性告知制。对不符合发布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内容。
七、合同公开
(一)工程建设项目合同
1、服务电话:孙颖、祁贤玉0564-3901971
2、服务流程:
2.1招标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合同电子件并在线签章提交;
2.2中标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审查合同文本内容无误后,在线签章提交;
2.3合同经双方签订后,交易中心建设项目股工作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见证系统见证后公开。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合同信息规范完整。工作人员对项目实施主体、中标人或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合同信息进行见证,符合公开条件的,即时予以公开。
3.3一次性告知制。对不符合发布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内容。
(二)政府采购合同
1、服务电话:何兆娟0564-3901961
2、服务流程:
2.1采购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签订合同;
2.2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签订合同;
2.3政府采购股工作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见证系统见证后公开。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合同信息规范完整。
3.3一次性告知制。对不符合发布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内容。
八、资料归档
(一)工程建设招标项目
1、服务电话:孙颖、祁贤玉 0564-3901971
2、服务流程:工程建设招标项目招标完成后,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资料归档,包括:招标计划、招标文件预公示(如有)、项目立项批复、项目审图合格证(如有)、资金落实证明或计划表、项目规划许可证(如有)、委托招标代理协议书、招标公告信息、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投标保证金明细表(如有)、评标报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异议和异议答复(如有)、投诉和处理决定书(如有)、有关变更信息等电子文档(如有)。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3.2一次性告知。工作人员对项目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提交的项目归档资料进行完整性复核,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应补充完整的资料。
3.3及时整理归档。工作人员应及时将档案资料归档,可以电子档案系统归档的由电子档案系统自动归档,不能电子归档的及时以其他方式归档,定期交县交易中心办公室保管。
(二)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1、服务电话:何兆娟0564-3901961
2、服务流程:完成项目交易后,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资料归档,包括:政府采购项目任务书、采购公告、采购文件、评标评审报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有关变更信息以及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如有)。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3.2一次性告知。工作人员对项目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提交的项目归档资料进行完整性复核,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应补充完整的资料。
3.3及时整理归档。工作人员应及时将档案资料归档,可以电子档案系统归档的由电子档案系统自动归档,不能电子归档的及时以其他方式归档,定期交县交易中心办公室保管。
(三)国土与产权交易服务
1、服务电话:高广杰0564-3901962
2、服务流程:
2.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或矿业权公开出让项目资料归档内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公开出让公告(含附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公开出让变更公告(含附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公开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公开出让结果成交公告;竞买人按照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竞买人报名情况汇总表;土地最新报价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公开出让流标公告(如有)。
2.2国有产权交易项目资料归档内容:产权批复文件;产权处置方案;产权产权属证明;产权评估报告;委托中介机构代理协议;国有产权出让公告;交易异常公告(如有);保证金缴纳情况汇总表;国有产权交易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委托人降价函(如有)。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3.2一次性告知。工作人员对项目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提交的项目归档资料进行完整性复核,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应补充完整的资料。
3.3及时整理归档。工作人员应及时将档案资料归档,可以电子档案系统归档的由电子档案系统自动归档,不能电子归档的及时整理纸质档案,定期交县交易中心办公室保管。
九、数据统计
(一)政府采购股
1、服务电话:何兆娟0564-3901961
2、服务流程:工作人员统计每月交易数据并按规定时间报送至信息股。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每月前3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股
1、服务电话:孙颖、祁贤玉0564-3901971
2、服务流程:工作人员统计每月交易数据并按规定时间报送至信息股。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每月前3个工作日
(三)信息股
1、服务电话:汪森、任锴0564-3901989
2、服务流程:
2.1按照各股室上报的交易数据,网上核对和汇总上月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包括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国土与产权交易及其他交易、徽采云网上商城、第三方交易平台等数据。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每月前5个工作日
十、档案查询
(一)信息股
1、服务电话:陈登宝0564-3901987
2、服务流程:档案查阅人可向办公室工作人员递交介绍信或工作联系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工作人员审核介绍信或工作函、查阅事由、查阅人身份等有关证明材料,送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并建立查询记录。电子类档案由信息股工作人员通过电子系统调出档案资料,查阅纸质档案须在档案室进行,且查阅活动须有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并在档案利用登记簿进行详细登记,如需摘录、复印档案内容的,应审核摘录、复印档案内容,与原文核对无误后,写明出处及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查阅人查阅完毕后,将档案归还工作人员并由工作人员将档案归档入库。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