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咨询
(一)电话咨询
1.服务股室及服务电话
1.1建设项目交易股
服务电话:0564-7350798
1.2货物采购股
服务电话:0564-7350878 0564-7350830
1.3服务采购股
服务电话:0564-7350799 0564-7350830
1.4自然资源交易股
服务电话:0564-7350812 0564-7350813
1.5产权交易股(农村产权交易)
服务电话:0564-7350812 0564-7350813
1.6综合信息股
服务电话:0564-7350765
2.服务流程
2.1咨询电话第3响时,及时接听电话。
2.2接听电话后,报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2.3热情、耐心接听电话,解答有关问题。
2.4通话结束,待对方挂断电话后,方可挂下电话,而且要轻放。
3.服务标准
3.1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3.2接受服务对象电话咨询时,应做到热情文明,有问必答。接到电话时应说“您好,这里是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3.3一次性告知和首问负责制。能直接回答的问题,一次性告知,不推脱扯皮。不能准确或立即回答的问题,应主动要求咨询人留下联系方式,待咨询相应股室或部门后再电话认真回复,或者及时提供准确的能够解决问题的股室或部门的联系电话,做到让服务对象满意。
3.4如果对方打错电话,应告知正确的号码:“女士/先生,XXX的电话是XXXX”。
3.5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应耐心听讲,不得应付、争辩。
3.6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克制自己、用语文明,耐心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二)现场咨询
1.服务股室、责任人及服务电话
1.1建设项目交易股
服务责任人:汪文涛 叶 慧
服务电话:0564-7350798
1.2货物采购股
服务责任人:汪 滢 储胜男
服务电话:0564-7350878 0564-7350830
1.3服务采购股
服务责任人:徐 洋 余 晨
服务电话:0564-7350799 0564-7350830
1.4自然资源交易股
服务责任人:易成禄 汪姝琪
服务电话:0564-7350812 0564-7350813
1.5产权交易股(农村产权交易)
服务责任人:张功磊 汪姝琪
服务电话:0564-7350813 0564-7350812
1.6综合信息股
服务责任人:马星原 张功明
服务电话:0564-7350765
2.服务流程
个人(公民)、法人、社会组织等可前往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寨县政务服务中心金梧桐创业园16楼)各业务股室进行咨询。
3.服务标准
3.1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3.2先微笑,再欢迎。对前来办事的人微笑着说“您好!请问有什么需要为您服务的吗?”礼貌用语。
3.3先请坐,再解答。对前来办事的人微笑着说“您请坐”,再来解答办事人的咨询提问。
3.4先告知,再办理。接受服务对象现场咨询时,应做到热情文明,有问必答。
3.5先起立,再欢送。服务对象离开窗口时,窗口人员应说“再见”、“慢走”等礼貌用语。
3.6首问负责制。接待服务对象的第一人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属于本岗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按规定立即接办;对不属于本岗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指引服务对象到相关业务岗办理。
3.7一次性告知制。能直接回答的问题,一次性告知,不推脱扯皮;不能准确或立即回答的问题,主动咨询相应股室或部门后再认真回答,做到让服务对象满意。
3.8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应耐心听讲,不得应付、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3.9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克制自己、用语文明,耐心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3.10现场咨询办理具体交易业务的,提供服务指南网上获取方式、办理相关业务时应当提交的文件、资料清单和注意事项,以及有关收费标准、监督渠道。
(三)网上咨询
1.服务科室:各股室
2.服务流程
2.1咨询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互动交流—业务咨询”栏目,在线提出问题;
2.2承办股室按问题性质进行解答后,在“业务咨询栏目公开”。
3.服务标准
3.1对网上咨询的问题,工作人员每天上网查看;
3.2服务时限:一般为2个工作日,不能回复的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咨询人原因,并最迟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
(四)第三方服务机构咨询服务
1.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980000
2.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安徽CA)
服务电话:0564—5150935
各责任股室在受理业务咨询时,实行首问负责制度和一次性告知制度。
二、项目登记
(一)工程建设项目登记
1.服务电话:汪文涛、叶 慧 0564-7350798
2.服务流程
2.1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提交项目立项批复文件(PDF版电子件,1份)、项目审图合格书或批复(如有,PDF电子件1份)、项目资金落实证明或项目投资计划表(PDF电子件1份)、项目规划许可证(如有,PDF版电子件,1份)、招标委托代理协议书(PDF版电子件,1份)、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PDF版电子件,1份)、若属绿色通道容缺办理项目,由招标人提供承诺件(PDF版电子件,1份)。
2.2建设项目交易股进行受理,对材料齐备和符合审核标准的项目进行见证登记。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材料。
3.3以上服务流程所需资料为在线提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符合性审核。
(二)政府采购项目登记
1.服务电话:汪 滢 0564-7350878,储胜男 0564-7350830
徐 洋 0564-7350799,余 晨 0564-7350830
2.服务流程
2.1项目前后段服务责任人:
|
项目类型 |
前段服务责任人 (开标前) |
后段服务责任人 (开标及开标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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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
汪 滢 |
储胜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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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胜男 |
汪 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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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徐 洋 |
余 晨 |
|
余 晨 |
徐 洋 |
2.2采购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政府采购任务书(电子件1份)和采购代理协议(电子件1份)并盖章,在线编辑项目登记。
2.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员(或货物采购股、服务采购股前段服务责任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善项目登记内容。
2.4采购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项目登记内容。
2.5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员(或货物采购股、服务采购股前段服务责任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生成内容。
2.6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见证系统见证后发布。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材料。
3.3以上服务流程所需资料为在线提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见证。
(三)国土资源交易项目登记
1.服务电话:易成禄 0564-7350812
2.服务流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出让项目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出让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填报项目基本信息、宗地信息等,自然资源交易股工作人员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对出让人提交的注册信息进行见证,完成项目登记。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材料。
3.3以上服务流程所需资料为在线提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见证。
三、场地安排
1.服务电话:综合信息股马星原 0564-7350765;吴海涛0564-7350786
2.服务流程
2.1根据项目安排情况,招标人、采购人、转让人、出让人或代理机构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预约时间、场地。
2.2综合信息股工作人员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确认。
2.3时间、场地预约后确定需要变更的,由申请单位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网上进行变更,综合信息股工作人员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进行确认。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时间、场地。
四、公告发布
(一)工程建设项目公告发布
1.服务电话:汪文涛、叶 慧 0564-7350798
2.服务流程
2.1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公告(文件)并提交,建设项目交易股工作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见证系统见证后发布。
2.2公告发布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需要修改公告事项或补充公告,仍需按程序进行。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以上服务流程所需资料为在线提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见证。
(二)政府采购项目公告发布
1.服务电话:汪 滢 0564-7350878
2.服务流程:货物采购股工作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见证系统见证后发布。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以上服务流程所需资料为在线提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见证。
(三)国土资源交易公告发布
1.服务电话:易成禄 0564-7350812
2.服务流程
2.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出让公告发布。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出让人制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出让方案,报相关部门审批后,网上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公开出让公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公开出让文件。
(2)自然资源交易股工作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对公开出让公告、公开出让文件进行见证并发布,同时由系统自动推送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2.2公告发布后,出让人如需要变更公告,仍需按上述程序进行。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公告发布内容符合省统一数据传输规范。
3.3以上服务流程所需资料为在线提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见证。
(四)农村综合产权交易
1.服务电话:张功磊 0564-7350813
2.服务流程
2.1转让方向产权交易股提供身份证明、资格证明、权属证明、农村产权交易申请书等材料。
2.2产权交易股责任人受理转让方提交的申请资料。
2.3产权交易股责任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审核后项目公告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金寨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同时推送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时间、场地。
3.3以上服务流程所需资料为在线提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符合性审核。
五、交易过程保障
(一)工程建设项目
1.评标专家抽取
1.1服务电话:颜美怡 0564-7350766 马星原 0564-7350765
1.2服务流程
(1)进场交易项目评标评审专家抽取
代理机构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评标委员会组建申请”,经项目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推送至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专家库)进行自助或人工抽取(抽取方式根据实施主体的需要在提交申请时选择)。选择自助抽取的,省专家库根据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推送的申请信息进行自动抽取,如因专家资源不足、专家请假、专家现场回避等原因暂停,转为人工抽取;选择人工抽取的,则需项目实施主体代表或项目监管部门人员到达抽取现场后,由综合信息股抽取终端操作人员按照经监管部门审核通过的申请信息设置相应条件后抽取。
(2)非进场交易项目评标评审专家抽取
非进场交易项目由代理机构或项目实施主体在评标评审活动开始前24小时内提交经项目实施主体和代理机构共同盖章的《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抽取申请表》,经综合信息股工作人员见证后,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家抽取系统进行自助抽取。如因专家请假、专家现场回避等原因导致抽取中止,经综合信息股工作人员见证后调整抽取条件,继续自助抽取。
(3)结果确认
抽取工作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监管人员和抽取终端操作人员在《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抽取结果表》上签字确认,项目实施主体和交易中心各执一份留存备案。
(4)信息完善
进场交易项目,申请单位应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抽取工作规范》要求,在项目抽取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信息完善以及专家劳务费信息、评委履职评价录入工作。
1.3服务标准
(1)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2)设置专家抽取室,为专家抽取提供必要的电脑、抽取终端等设备,并安排专人为专家抽取工作提供服务。
(3)对专家抽取室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确保专家抽取过程可查,专家信息保密。
2.开标服务
2.1服务电话:马星原 0564-7350765,颜美怡 0564-7350766
叶 慧 0564-7350798
2.2服务流程
(1)工作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到达开标室,检查并启动不见面开标相关设备,展示开标项目。
(2)启动全流程电子开标程序,做好投标文件解密的前期工作。
(3)协助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完成项目开标过程中的唱标和随机抽取签号、系数等其他事项。
(4)开标结束、评标开始前,将投标截止时间的保证金收缴汇总表提交招标人和现场监督人。
2.3服务标准
(1)办结时限:现场办结。
(2)做好交易保障:按照交易项目的特点、流程,做好场所、设施、技术等服务保障的准备工作,确保交易活动准时、有序、完整。
3.评标服务
3.1服务电话:戴立刚 0564-7359057,张明成 0564-7350779
姚 澜 0564-7350768
3.2服务流程
(1)评标前准备评标专家签到表、评标专家评审承诺书、代理机构考核表和相关评审工作所需的办公用品。
(2)评标评审专家、业主评委和代理机构服务人员通过评标区门禁系统前,将通讯工具等随身携带物品统一存放。
(3)开评标活动全程录音录像。
(4)评审结束后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公布评审结果。
3.3服务标准
(1)办结时限:现场办结。
(2)做好交易保障:按照交易项目的特点、流程,做好场所、设施、技术等服务保障的准备工作,确保交易活动准时、有序、完整。
4.投标保证金退还
4.1服务电话:孙开亮 0564-7350776
4.2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次工作日,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提交除中标候选人外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的退还指令。
4.3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次工作日,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提交除中标人外的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的退还指令。
4.4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及时完成合同签订与公开的。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及时完成合同签订,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合同线上公开的,次工作日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的退还指令。
(2)未及时完成合同签订与公开的。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未及时完成合同签订和合同线上公开的,电子交易系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31日(如果当天为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自动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的退还指令。
4.5对符合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易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在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提交退还指令前,及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保证金冻结”模块将该投标保证金设置为“冻结”状态,同时提交依法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二)政府采购
1.评标专家抽取
1.1服务电话:王 影 0564-7359058,颜美怡 0564-7350766
1.2服务流程
(1)代理机构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评标委员会组建申请”,经项目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推送至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专家库)进行自助或人工抽取(抽取方式根据实施主体的需要在提交申请时选择)。选择自助抽取的,省专家库根据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推送的申请信息进行自动抽取,如因专家资源不足、专家请假、专家现场回避等原因暂停,转为人工抽取;选择人工抽取的,则需项目实施主体代表或项目监管部门人员到达抽取现场后,由综合信息股抽取终端操作人员按照经监管部门审核通过的申请信息设置相应条件后抽取。
(2)结果确认
抽取工作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监管人员和抽取终端操作人员在《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抽取结果表》上签字确认,项目实施主体和交易中心各执一份留存备案。
(3)信息完善
进场交易项目,申请单位应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抽取工作规范》要求,在项目抽取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信息完善以及专家劳务费信息、评委履职评价录入工作。
1.3服务标准
(1)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2)设置专家抽取室,为专家抽取提供必要的电脑、抽取终端等设备,并安排专人为专家抽取工作提供服务。
(3)对专家抽取室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确保专家抽取过程可查,专家信息保密。
2.开评标服务
2.1服务电话:余 晨、储胜男 0564-7350830
2.2服务流程
(1)政府采购服务部后段服务责任人按照开标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开、评标室,布置场地,检查并启动设备。
(2)投标截止时间后做好文件解密等相关工作。
(3)开标结束后转入评标室,评标专家通过电子开评标系统在线评标。
(4)评标结束后,政府采购服务部后段服务责任人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公布评审结果。
2.3服务标准
(1)办结时限:现场办结。
(2)做好交易保障:按照交易项目的特点、流程,做好场所、设施、技术等服务保障的准备工作,确保交易活动准时、有序、完整。
(三)国土资源交易
1.交易服务
1.1服务电话:易成禄 0564-7350812
1.2服务流程
(1)工作人员在出让或拍卖会前30分钟到达开标室,布置场地,检查并启动设备。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矿业权公开挂牌出让现场会前,参加出让人组织的竞买人资格审查会,并报告相关竞买人报名情况。
(3)协助出让人完成出让现场会过程中的相关服务工作。
1.3服务标准
(1)办结时限:现场办结。
(2)做好交易保障:按照交易项目的特点、流程,做好场所、设施、技术等服务保障的准备工作,确保交易活动准时、有序、完整。
2.竞买保证金退还
2.1服务电话:孙开亮 0564-7350776
2.2服务流程
(1)国有建设用地及矿产使用权出让项目完成后,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由出让人在电子交易系统推送退款指令,经交易中心分管负责人审核通过后,退款指令发送至退款银行,相关银行在收到退款指令后即时办理未竞得人的保证金退还。
(2)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由出让人出具土地出让金缴款通知书,经中心分管负责人同意,工作人员在缴款通知书规定期限内办理缴入国库。
(四)农村综合产权交易
1.服务电话:张功磊 0564-7350813
2.服务流程
项目负责人审核意向受让方竞价资质等相关情况,确认意向受让方的资格,指导意向受让方参与网络竞价,确认项目竞价结果,核实系统生成的交易凭证,公示成交结果,指导合同签订,出具《交易鉴证书》。
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公示)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布
(一)工程建设项目
1.服务电话:张明成、姚 澜 0564-7350779
颜美怡 0564-7350766
2.服务流程
2.1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传中标候选人公示,县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工作人员审核后,建设项目交易股工作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见证系统在线见证并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招标人、最高限价、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招标方式、评标办法、开标时间、计划工期、中标候选人名称、(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投标工期、(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地址、(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投标价(元)/费率(%)、(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获奖、(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业绩、(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获奖、(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业绩、(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企业获奖、(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评标情况等。
2.2对无投诉事项或投诉事项处理完毕的中标结果,代理机构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确认中标结果公示,建设项目交易股工作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在线见证并发布中标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应当包含以下内容:①中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交货期),②中标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③招标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及服务电话。同时由系统自动推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六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公示内容规范完整。工作人员对项目代理机构提交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示内容进行见证,符合发布条件的,即时发布公示。
3.3一次性告知制。对不符合发布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内容。
(二)政府采购
1.服务电话:徐 洋 0564-7350799
2.服务流程
2.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员(或货物采购股、服务采购股后段服务责任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中标(成交)通知书;
2.2采购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确认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完整性、准确性。
2.3县财政局、县交易中心服务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见证系统见证后发布。
2.4公告发布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需要修改公告事项或补充公告,仍需按程序进行。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公告内容规范完整。工作人员对提交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公示)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内容进行见证,符合发布条件的,即时发布公告(公示)。
3.3一次性告知制。对不符合发布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内容。
(三)国土资源交易
1.服务电话:易成禄 0564-7350812
2.服务流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出让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成交结果公告,并对成交公告的完整性、准确性确认后推送自然资源交易股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见证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由系统自动推送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公告内容规范完整。自然资源交易股工作人员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出让人提交的成交结果公告进行见证发布。
3.3一次性告知制。对不符合发布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内容
(四)农村综合产权交易
1.服务电话:张功磊、汪姝琪 0564-7350813
2.服务流程:经项目服务责任人审核后,将交易结果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金寨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同时推送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
七、合同公开
(一)工程建设合同
1.服务电话:颜美怡 0564-7350766
2.服务流程
2.1招标人使用数字证书或新点标证通APP扫码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后台,上传合同电子件并签章提交。
2.2中标人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后台,审查合同文本内容无误后,在线签章提交。
2.3合同经双方签订后,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办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见证系统见证后公开。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合同信息规范完整。工作人员对项目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提交的合同信息进行符合性审核,符合公开条件的,即时予以公开。
3.3一次性告知制。对不符合发布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内容。
(二)政府采购合同
1.服务电话:徐 洋 0564-7350799
2.服务流程
2.1采购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签订合同。
2.2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签订合同。
2.3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工作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见证系统,在线见证。
2.4服务责任人徐洋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见证系统见证后公开。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合同信息规范完整。
3.3一次性告知制。对不符合发布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内容。
八、资料归档
(一)工程建设项目
1.服务电话:叶 慧 0564-7350778,汪文涛 0564-7350798
2.服务流程
2.1工程建设招标项目招标完成后,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资料归档,包括:招标计划、招标文件预公示(如有)、项目立项批复、项目审图合格证(如有)、资金落实证明或计划表、项目规划许可证(如有)、委托招标代理协议书、招标公告信息、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投标保证金明细表(如有)、评标报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异议和异议答复(如有)、投诉和处理决定书(如有)、有关变更信息等电子文档(如有)。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3.2一次性告知。工作人员对项目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提交的项目归档资料进行完整性复核,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应补充完整的资料。
3.3及时整理归档。工作人员应及时将档案资料归档,可以电子档案系统归档的由电子档案系统自动归档,不能电子归档的及时以其他方式归档,定期交局办公室保管。
(二)政府采购
1.服务电话:储胜男 0564-7350830
2.服务流程:政府采购项目完成后,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资料归档,包括:政府采购项目任务书、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采购公告、采购文件、评审报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有关变更信息以及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如有)。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3.2一次性告知。工作人员对项目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提交的项目归档资料进行完整性复核,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应补充完整的资料。
3.3及时整理归档。工作人员应及时将档案资料归档,可以电子档案系统归档的由电子档案系统自动归档,不能电子归档的及时以其他方式档案,定期交局办公室保管。
(三)国土资源交易
1.服务电话:易成禄 0564-7350812
2.服务流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或矿业权公开出让项目资料归档内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公开出让公告(含附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公开出让变更公告(含附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公开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公开出让结果成交公告;竞买人按照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竞买人报名情况汇总表;土地最新报价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公开出让流标公告(如有)。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3.2一次性告知。工作人员对项目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提交的项目归档资料进行完整性复核,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应补充完整的资料。
3.3及时整理归档。工作人员应及时将档案资料归档,可以电子档案系统归档的由电子档案系统自动归档,不能电子归档的及时整理纸质档案,定期交局办公室保管。
(四)农村综合产权交易
1.服务电话:张功磊 0564-7350813
2.服务流程:项目结束后,该项目服务责任人依卷内文件目录建档,并将档案移交至局档案室,由专业档案整理人员整理归档。
九、数据统计
(一)工程建设招标项目
1.服务电话:汪文涛 0564-7350798
2.服务流程:服务责任人按照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要求,将交易中心上月公开招标工程项目交易数据(交易项目个数、预算价、成交价、节支率)报建设项目交易股汇总。
3.服务标准
办结时限:每月前1个工作日。
(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项目
1.服务电话:马星原 0564-7350765
2.服务流程:服务责任人认真落实交易中心《限时办结制度》,于每月前1个工作日(年底等特殊情况根据需要调整时间),按照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要求,将交易中心上月限额以下小型工程项目交易数据(交易项目个数、预算价、成交价、节支率)报建设项目交易股汇总。
3.服务标准
办结时限:每月前1个工作日。
(三)政府采购
1.服务电话:林丽君 0564-7350799
2.服务流程:统计全县上月政府采购交易数据,包括政府采购项目数量、交易金额、节约资金等,并按照完整性、准确性的原则及时报建设项目交易股汇总。
3.服务标准
3.1数据及时准确全面统计。
3.2办结时限:每月前3个工作日。
(四)国土资源交易
1.服务电话:易成禄 0564-7350812
2.服务流程:服务责任人于每月前1个工作日(年底等特殊情况根据需要调整时间),按照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要求,将交易中心上月国有土地交易数据(交易宗数、起拍价、成交价、增值率)报建设项目交易股汇总。
3.服务标准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五)农村综合产权交易
1.服务电话:张功磊 0564-7350813
2.服务流程:服务责任人于每月前1个工作日(年底等特殊情况根据需要调整时间),按照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要求,将上月农村产权交易数据(交易宗数、挂牌价、成交价)报建设项目交易股汇总。
3.服务标准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十、档案查询
1.服务电话
1.1工程建设招标项目
服务电话:叶 慧 0564-7350798
1.2限额以下小型工程项目
服务电话:马星原 0564-7350765
1.3政府采购
服务电话:汪 滢 0564-7350830
1.4国土资源交易
服务电话:易成禄 0564-7350812
1.5农村综合产权交易
服务电话:张功磊 0564-7350813
1.6办公室
服务电话:陈绍淼0564-7350826
2.服务流程
档案查阅人向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递交介绍信或工作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查阅事由、查阅人身份等有关证明材料,由中心分管领导签字同意,按档案分类转相关责任人办理,并建立查询记录。
查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档案,按照管理规定,经审批后由电子档案管理员(叶慧负责建设工程类电子档案、储胜男负责政府采购类电子档案)分别通过电子系统调出档案资料,按规定流程办理查询手续。
查询纸质档案,由服务责任人查找并调出档案,供查阅人查阅。查阅档案须在档案室进行,且查阅活动须有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并在《县交易中心业务档案查询登记表》上进行详细登记。如需摘录、复印档案内容的,应审核摘录、复印档案内容,与原文核对无误后,写明出处及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查阅人查阅完毕后,将档案归还工作人员并由工作人员将档案归档入库。
查阅人查阅已移交县档案馆存放的档案,经批准后由工作人员提供本单位相关卷宗目录,交借(调)阅人员前往县档案馆查阅,并在《县交易中心业务档案查询登记表》进行详细登记。
3.服务标准: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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