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事项名称
工程建设招标项目备案
二、承办机构
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股
三、服务对象
招标人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
四、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4.《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五、办理材料
1.项目审批或核准文件(1份,电子件)
2.审图合格证明(施工类项目提供,房建市政类施工项目提供审图合格证,水利、公路施工项目提供专家图纸评审意见,其他项目不需提供审图合格证明,1份,电子件)
3.资金落实证明(1份,电子件)
4.项目规划许可证(房建市政类施工总包项目需要提供,其他项目不需提供,1份,电子件)
5.招标代理协议书(1份,电子件)
6.若属绿色通道容缺办理项目,由招标人提供所缺资料补齐时间的承诺件(1份,电子件)
六、办理流程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提交上述申报材料,备案股在线进行备案。
七、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免费
九、咨询电话
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股,电话:0564-8626373。
十、监督电话
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股,电话:0564-8568623。
十一、办理形式
十二、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附件: 资金落实证明(格式).doc 附件: 资金落实证明(填写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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