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事项名称
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
二、承办机构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股、综合股
三、服务对象
采购人、代理机构
四、办事依据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
五、办理材料
1.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电子件,1份);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4.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数字证书各1份。
六、办理流程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员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新增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编辑完成后电子签章提交至采购人;
2、采购人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后台,审查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无误后,在线签章提交至政府采购股审核;
3、交易中心见证内容齐全无误后通过,流转至中心综合股确认发布。
4、在法定质疑期内,如有公共资源交易竞争主体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中标(成交)结果损害了其合法权益或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规定而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的,代理机构或采购应予以妥善处理并答复。对答复不满意或没有在规定时间答复的,可以向舒城县财政局投诉。
七、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免费
九、咨询电话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股、综合股电话:0564-8668652、8568651。
十、监督电话
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股,电话:0564-8568623。
十一、办理形式
在线办理;
办理系统: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网址: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zfcgztbmis/pages/zhongbiaogongshi/GongShi_List。
十二、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附件: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docx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docx 附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docx 附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docx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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