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事项名称
舒城县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公开
二、承办机构
舒城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股
三、服务对象
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
四、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五、办理材料
(一)合同(电子件,PDF格式,1份)
(二)采购人数字证书1份;
(三)中标供应商数字证书1份;
六、办理流程:
1.采购人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合同电子件并签章提交;
2.中标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合同文本内容无误后,在线签章提交;
3.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备案股工作人员在线完成合同见证并由系统自动推送。
七、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免费
九、咨询电话
舒城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电话:0564-8628246。
十、监督电话
舒城县财政局,电话:0564-8628397。
十一、办理形式
在线办理
办理系统: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采购人网址: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zfcgztbmis/pages/hetongba/HeTongBA_List
供应商网址: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zfcgztbmis/pages/biaoduandetail/itemDeal-purchase? (此地址跳转到政府采购项目列表,如是联合体成员单位,则点击页面右上角待办消息进入对应项目合同签署信息进行合同签署)
十二、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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