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咨询
(一)电话咨询
1.服务股室及服务电话
1.1政府采购股
服务电话:0564-8568652
1.2建设项目股
服务电话:0564-8626931
1.3国土与产权交易股
服务电话:0564-8626270
1.4综合股
服务电话:0564-8568651
2.服务流程:
2.1 咨询电话第 3 响时接起,接听电话要准时、及时。
2.2 接听电话后,报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2.3 热情、耐心接听电话,解答有关问题。
2.4 通话结束,待对方挂断电话后,方可挂下电话,而且要轻放。
3.服务标准:
3.1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3.2 接受服务对象电话咨询时,应做到热情文明,有问必答。接到电话时应说“您好,这里是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3.3 一次性告知和首问负责制。能直接回答的问题,一次性告知,不推脱扯皮。不能准确或立即回答的问题,应主动要求咨询人留下联系方式,待咨询相应股室或部门后再电话认真回复,做到让服务对象满意。
3.4如果对方打错电话,应告知正确的号码,“女士/先生,XXX的电话是XXXX”。
3.5 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应耐心听讲,不得应付、争辩。
3.6 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克制自己、用语文明,耐心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二)现场咨询
1.服务股室及服务电话
1.1政府采购股
服务电话:0564-8568652
1.2建设项目股
服务电话:0564-8626931
1.3国土与产权交易股
服务电话:0564-8626270
1.4综合股
服务电话:0564-8568651
2.服务流程:
2.1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厅设置咨询、技术支持、业务办理等窗口。
2.2 个人(公民)、法人、社会组织等可前往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厅窗口进行咨询。
3.服务标准:
3.1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3.2 先微笑,再欢迎。对前来办事的人微笑着说“您好”“请问有什么需要为您服务的吗?”,使用礼貌用语。
3.3 先请坐,再解答。对前来办事的人微笑着说“您请坐”,再来解答办事人的咨询提问。
3.4 先告知,再办理。接受服务对象现场咨询时,应做到热情文明,有问必答。
3.5 先起立,再欢送。服务对象离开窗口时,窗口人员应说“再见”“慢走”等礼貌用语。
3.6 首问负责制。接待服务对象的第一人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属于本岗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按规定立即接办;对不属于本岗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指引服务对象到相关业务岗办理。
3.7 一次性告知制。能直接回答的问题,一次性告知,不推脱扯皮;不能准确或立即回答的问题,主动咨询相应股室或部门后再认真回答,做到让服务对象满意。
3.8 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应耐心听讲,不得应付、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3.9 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克制自己、用语文明,耐心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3.10 现场咨询办理具体交易业务的,提供服务指南网上获取方式、办理相关业务时应当提交的文件、资料清单和注意事项,以及有关收费标准、监督渠道。
(三)网上咨询
1.服务股室:各股室
2.服务流程:
2.1 咨询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互动交流一业务咨询”栏目,在线提出问题;
2.2 承办部门按问题性质进行解答后,在“业务咨询”栏目公开。
3.服务标准:
3.1 对网上咨询的问题,工作人员每天上网查看;
3.2 服务时限:一般为2个工作日,不能回复的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咨询人原因,并最迟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
(四)第三方服务机构咨询服务
1.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980000
2.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安徽CA)
服务电话:0564-5150935
3.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公司(CFCA)
服务电话: 0564-5150936
各责任股室在受理业务咨询时,实行首问负责制度和一次性告知制度。
二、项目登记
(一) 政府采购项目
1.服务电话:
吴 为、曹冬梅 0564-8568652
程 君、朱敏 0564-8626373
2.服务流程
(1)服务流程(集中采购项目):
2.1采购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项目登记;
2.2政府采购股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善项目登记内容;
2.3采购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项目登记内容;
2.4政府采购股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生成内容;
2.5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登记岗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见证系统见证后发布。
(2)服务流程(社会代理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网上提交政府采购任务书和采购代理协议进行项目登记,登记完成后网上提交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含采购需求),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登记岗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见证系统见证后发布。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材料。
3.3以上服务流程所需资料为在线提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见证。
(二)建设工程项目
1.服务电话:
郭跃宗(A岗)、李舒生/夏超(B岗) 0564-8626931
程君(A岗)、朱敏(B岗) 0564-8626373
2.服务流程:
2.1 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提交:项目审批或核准文件(1份,电子件)、审图合格证明(施工类项目提供,房建市政类施工项目提供审图合格证,水利、公路施工项目提供专家图纸评审意见,其他项目不需提供审图合格证明,1份,电子件);资金落实证明(1份,电子件);项目规划许可证(房建市政类施工总包项目需要提供,其他项目不需提供,1份,电子件);招标代理协议书(1份,电子件);若属绿色通道容缺办理项目,由招标人提供所缺资料补齐时间的承诺件(1份,电子件)。
2.2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登记见证岗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见证系统,对工程建设招标项目在线见证。
3.服务标准:
3.1 办结时限:1 个工作日。
3.2 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材料。
3.3 以上服务流程所需资料为在线提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见证。
(三)国土与产权交易股
1.服务电话:
毕波、丁思扬 0564-8626270
2.服务流程:
2.1国有产权交易项目登记:
(1)国有产权转让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网上提交产权批复文件、产权处置方案、产权权属证明、产权评估报告、产权代理协议电子件各1份。
(2)代理机构确认通过后,备案股和国土与产权交易股工作人员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对提交资料进行见证,完成项目登记。
2.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出让项目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出让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填报项目基本信息、宗地信息等,国土与产权交易股工作人员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对出让人提交的注册信息进行见证,完成项目登记。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 个工作日。
3.2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材料。
3.3以上服务流程所需资料为在线提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见证。
三、场地安排
1.服务电话:罗烽 0564-8568651
2.服务流程:
2.1根据项目安排情况,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代理机构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预约时间、场地;
2.2综合股工作人员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确认;
2.3 时间、场地预约后确定需要变更的,由代理机构、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变更,综合股工作人员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确认。
3.服务标准:
3.1 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时间、场地。
3.3以上服务流程所需资料为在线提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见证。
四、公告发布
(一)政府采购股
1.服务电话:吴为、曹冬梅 0564-8568652
2.服务流程:
2.1采购公告
(1)代理机构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采购公告;
(2)采购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确认采购公告;
(3)政府采购股工作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见证系统完成见证;
(4)公告发布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需要变更公告,仍需按上述程序进行。
2.2采购文件:
(1)代理机构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采购文件;
(2)采购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确认采购文件;
(3)政府采购股工作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见证系统见证后发布。
3.服务标准:
3.1 办结时限:1 个工作日。
3.2 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发布符合省统一数据传输规范。
3.3 以上服务流程所需资料为在线提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见证。
(二)建设项目股
1.服务电话:郭跃宗、李舒生、夏超 0564-8626931
2.服务流程:
2.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公告(文件)并提交,由建设项目股工作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见证系统见证发布。
2.2公告发布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需要变更公告,仍需按上述程序进行。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 个工作日。
3.2公告发布内容符合省统一数据传输规范。
3.3以上服务流程所需资料为在线提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见证。
(三)国土与产权交易股
1.服务电话:毕波、丁思扬 0564-8626270
2.服务流程:
2.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出让公告发布: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出让人制定出让方案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在线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公开出让公告、出让文件。
(2)国土与产权交易股工作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对出让文件、出让公告进行见证并发布。
2.2国有产权项目交易公告发布:
(1)代理机构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交易公告、竞买(租)须知等,推送至转让人确认;
(2)产权转让人对交易公告及附件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认后,推送至国土与产权交易股;
(3)国土与产权交易股工作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见证后发布。
2.3公告发布后,出让人需要变更公告,仍按上述程序进行。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 公告发布内容符合省统一数据传输规范。
3.3以上服务流程所需资料为在线提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见证。
五、交易过程保障
(一)政府采购股
1.服务电话:吴为、曹冬梅 0564-8568652
2.服务流程:
工作人员按照开标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开标室,检查并启动开标相关设备,展示开标项目。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现场办结;
3.2做好交易保障:按照交易项目的特点、流程,做好场所、设施、技术等服务保障的准备工作,确保交易活动准时、有序、完整。
(二)建设项目股
1.开标服务
1.1服务电话:郭跃宗、李舒生、夏超 0564-8626931
1.2服务流程:
工作人员按照开标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开标室,检查并启动开标相关设备,展示开标项目。
2.评标服务
2.1服务电话:郭跃宗、李舒生、夏超 0564-8626931
2.2服务流程:
(1)安保人员负责在评标评审专家、业主评委和代理机构服务人员通过评标区门禁系统前,将通讯工具等随身携带物品统一存放保管;
(2)开评标活动全程录音录像;
(3)评标活动结束后,关闭电子设备。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现场办结;
3.2做好交易保障:按照交易项目的特点、流程,做好场所、设施、技术等服务保障的准备工作,确保交易活动准时、有序、完整。
(三)国土与产权交易股
1.服务电话:毕波、丁思扬 0564-8626270
2.服务流程:
2.1工作人员在出让或拍卖会前30分钟到达开标室,布置场地,检查并启动设备;
2.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公开挂牌出让现场会前,会同出让人、公证处工作人员开展资格审查并收集竞买人登记材料;产权交易拍卖会前,现场核对竞买保证金缴纳情况,确认竞买人资格;
2.3协助出让人和转让人、代理机构完成出让或转让现场会过程中的相关服务工作。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现场办结;
3.2做好交易保障:按照交易项目的特点、流程,做好场所、设施、技术等服务保障的准备工作,确保交易活动准时、有序、完整。
(四)财务室、综合股
1.项目投标保证金退还服务
1.1服务电话:汪连新、杜向云 0564-8568653
1.2收取流程:
1.2.1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收取。投标人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按时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文件规定的虚拟子账户;
1.2.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竞买保证金收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意向竞买人按照挂牌文件要求,按时将竞买保证金转入挂牌文件指定的账户;
1.2.3国有产权交易项目竞买保证金收取。国有产权交易项目竞买人按照产权交易文件要求,按时将竞买保证金转入指定的账户。
1.3退还流程:
1.3.1工程建设项目保证金退还流程
(1)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次工作日,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提交除中标候选人外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的退还指令。
(2)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次工作日,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提交除中标人外的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的退还指令。
(3)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①及时完成合同签订与公开。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及时完成合同签订,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合同线上公开的,次工作日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的退还指令。
②未及时完成合同签订与公开的。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未及时完成合同签订和合同线上公开的,电子交易系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31日(如果当天为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自动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的退还指令。
(4)对符合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易项目,代理机构应在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提交退还指令前,及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保证金冻结”模块将该投标保证金设置为“冻结”状态,同时提交依法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说明(电子件)。
1.3.2国有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退还流程
(1)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的退还。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5日内,代理机构提出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申请,经中心国土与产权交易股和舒城县发改委(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股审核,由综合股给予退还。
(2)竞得人竞买保证金的退还。产权转让人和竞得人签订书面合同后,代理机构提出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申请,经中心国土与产权交易股和舒城县发改委(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备案股审核,由综合股给予退还。
(3)有符合法律法规、公告或文件规定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依据产权转让人出具的不予退还保证金通知书依法办理。
1.3.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矿业权出让项目保证金退还流程
(1)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的退还。出让人在竞买活动结束后5日内,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发起竞买保证金退还申请,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股工作人员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确认后退还。
(2)竞得人竞买保证金的退还。竞得人和出让人签订书面合同后,在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内由综合股转入税务部门,转作成交款。
(3)有符合法律法规、出让文件或公告规定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依据出让人出具的不予退还保证金通知书依法办理。
1.4服务标准:
1.4.1办结时限:在接到退款指令后1个工作日内办理,土地出让金缴交入库按照缴款书规定时间办结。
1.4.2退还保证金要认真核对项目、退款人、退款金额,做到准确无误。
2.评标专家抽取服务
2.1服务电话:罗烽 0564-8568651
2.2服务流程:
2.1进场交易项目评标评审专家抽取
2.1.1代理机构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评标委员会组建申请”,经项目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推送至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专家库)进行自助或人工抽取(抽取方式根据实施主体的需要在提交申请时选择)。
2.1.2选择自助抽取的,省专家库根据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推送的申请信息进行自动抽取,如因专家资源不足、专家请假、专家现场回避等原因暂停,转为人工抽取。
2.1.3选择人工抽取的,则需项目实施主体代表和项目监管部门人员到达抽取现场后,由综合股抽取终端操作人员按照经监管部门审核通过的申请信息设置相应条件后抽取。
2.2非进场交易项目评标评审专家抽取。非进场交易项目由代理机构或项目实施主体在评标评审活动开始前24小时内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非进场评委抽取申请”版块中填录项目信息,设置评标评审专家专业和备选专业、人数要求、集合时间、集合地点、应回避的单位和应回避专家信息等,提交经项目实施主体和代理机构共同盖章的《专家抽取申请函》(PDF扫描件),经交易中心综合股见证后推送至省专家库进行自助抽取。如因专家资源不足、专家请假、专家现场回避等原因暂停,则需及时更改相应抽取条件,提交综合股见证后继续自助抽取。
2.3结果确认。抽取工作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监管人员和抽取终端操作人员在《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抽取结果表》上签字确认,项目实施主体和交易中心各执一份留存备案。
2.4信息完善。申请单位应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抽取工作规范》要求,在项目抽取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信息完善以及专家劳务费信息、评委履职评价录入工作。
3.服务标准:
3.1 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3.2 设置专家抽取室,为专家抽取提供必要的电脑、抽取终端等设备,并安排专人为专家抽取工作提供服务;
3.3 对专家抽取室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确保专家抽取过程可查可溯,专家信息保密。
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公示)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布
(一)政府采购股
1.服务电话:吴为、曹冬梅 0564-8568652
2.服务流程:
2.1代理机构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中标(成交)通知书;
2.2采购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确认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完整性、准确性;
2.3政府采购股工作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见证系统见证后发布;
2.4公告发布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需要修改公告事项或补充公告,仍需按程序进行。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 个工作日。
3.2 公示内容规范完整。工作人员对项目代理机构提交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内容进行见证,符合发布条件的,即时发布公示。
3.3 一次性告知制。对不符合发布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内容。
(二)建设项目股
1.服务电话:郭跃宗、李舒生、夏超 0564-8626931
2.服务流程:
2.1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员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新增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公告,编辑完成后电子签章提交至招标人:
2.2招标人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后台,审查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内容无误后,在线签章提交至建设项目股;
2.3建设项目股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见证系统见证后发布。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 个工作日。
3.2公示内容规范完整。工作人员对项目代理机构提交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示内容进行见证,符合发布条件的,即时发布公示。
3.3 一次性告知制。对不符合发布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内容。
(三)国土与产权交易项目
1.服务电话:毕波、丁思扬 0564-8626270
2.服务流程:
2.1国有建设用地及矿业权项目出让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编辑成交结果公告,核对完整性、准确性后推送至国土与产权股;国土与产权股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见证系统见证后发布。
2.2国有产权项目代理机构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成交结果公告,编辑完成后提交至转让人;转让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对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完整性、准确性核对,确认无误后在线推送至国土与产权股;国土与产权股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见证系统见证发布。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 个工作日。
3.2 公告内容规范完整。工作人员对国有建设用地及矿业权出让人或产权代理机构提交的成交结果公告内容进行见证,符合发布条件的,即时发布公告。
3.3 一次性告知制。对不符合发布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内容。
七、合同公开
(一)政府采购合同
1.服务电话:程君、朱敏 0564-8626373
2.服务流程:
2.1采购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合同文本,在线签订并提交至中标(成交)供应商;
2.2供应商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接收采购人推送的合同文本,在线完成签订并提交;
2.3合同经双方签订后,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同见证岗见证后公开。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 个工作日。
3.2 合同信息规范完整。工作人员对项目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提交的合同信息进行见证,符合公开条件的,即时予以公开。
3.3一次性告知制。对不符合发布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内容。
(二)建设工程合同
1.服务电话:程君、朱敏 0564-8626373
2.服务流程:
2.1招标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合同电子件并在线签章提交;
2.2中标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审查合同文本内容无误后,在线签章提交;
2.3合同经双方签订后,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同见证岗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见证系统见证后公开。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 个工作日。
3.2合同信息规范完整。工作人员对项目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提交的合同信息进行见证,符合公开条件的,即时予以公开。
3.3一次性告知制。对不符合发布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内容。
八、资料归档
(一)政府采购项目:
1.服务电话:吴为、曹冬梅 0564-8568652
2.服务流程:
2.1(集中采购项目)完成项目交易后,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资料归档:(1)项目登记信息(项目注册)电子版文件资料:政府采购项目任务书。(2)交易过程电子版文件资料:采购公告、采购文件、评审报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等。
2.2(社会代理机构政府采购项目)完成项目交易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资料归档:(1)项目登记信息电子文件资料:政府采购项目任务书、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2)交易过程电子版文件资料:采购公告、采购文件、评标报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等。
3.服务标准:
3.1 办结时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3.2 一次性告知。工作人员对项目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提交的项目归档资料进行完整性复核,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应补充完整的资料。
3.3及时整理归档。工作人员应及时将档案资料归档,可以电子档案系统归档的由电子档案系统自动归档,不能电子归档的及时以其他方式归档,定期交综合股保管。
(二)建设工程项目:
1.服务电话:郭跃宗、李舒生、夏超 0564-8626931
2.服务流程:
2.1 工程建设招标项目招标完成后,须进行资料归档。存档的资料包括:招标计划、招标文件预公示(如有)、项目立项批复、项目审图合格证(如有)、资金落实证明或计划表、项目规划许可证(如有)、委托招标代理协议书、招标公告信息、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投标保证金明细表(如有)、评标报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异议和异议答复(如有)、投诉和处理决定书(如有)、有关变更信息等电子文档(如有)。
3.服务标准:
3.1 办结时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3.2一次性告知。 工作人员对项目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提交的项目归档资料进行完整性复核,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应补充完整的资料。
3.3及时整理归档。工作人员应及时将档案资料归档,可以电子档案系统归档的由电子档案系统自动归档,不能电子归档的及时以其他方式归档,定期交综合股保管。
(三)国土与产权交易项目
1.服务电话:毕波、丁思扬 0564-8626270
2.服务流程:
2.1国有产权交易项目资料归档内容:产权批复文件;产权处置方案;产权权属证明;产权评估报告;产权代理协议;交易公告及附件;成交结果公告;交易异常公告(如有异常)。
2.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出让项目资料归档内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公开出让公告(含附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公开出让变更公告(含附件;如有变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公开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公开出让成交结果公告;竞买人按照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竞买人报名情况汇总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公开出让流拍公告(如有)。
3.服务标准:
3.1 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3.2 一次性告知。工作人员对项目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提交的项目归档资料进行完整性复核,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应补充完整的资料;
3.3 及时整理归档。工作人员应及时将档案资料归档,可以电子档案系统归档的由电子档案系统自动归档,不能电子归档的及时整理纸质档案,定期交中心综合股保管。
九、数据统计
1.服务电话:刁海军 0564-8568651
2.服务流程:
2.1 以中标通知书为基准,统计上月已发中标通知书的工程建设项目数量、控制价、交易额以及节约率;统计上月已发中标通知书的政府采购项目数量、预算价、交易额以及节约率;统计上月已发过中标结果公示小型项目(进场)的项目数量、控制价、交易额以及节约率;统计上月已发过中标结果公示的产权交易、国土资源及矿业权交易的项目数量、底价、交易额以及增幅;统计上月已经发布的其他领域的交易项目数量、底价(控制价)、成交金额以及增幅(节约率)。一般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统计数据由交易中心电子系统自动生成,特殊需求的交易信息数据由人工查询项目信息后进行填写。
2.2 核对和汇总上月交易数据,包括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国土与产权交易及其他交易等数据,并按规定时间上报至市公管局,由市公管局在门户网站—监管系统—交易数据栏目和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公共服务门户数据服务栏目公布。
3.服务标准:
3.1办理时限:每月前5个工作日
十、档案查询
1.服务电话:韩晓雨、毛悦 0564-8626451
2.服务流程:
档案查阅人向办公室工作人员递交介绍信或工作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查阅事由、查阅人身份等有关证明材料,由办公室签字同意,按档案分类转相关责任人办理,并建立查询记录。
查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档案,按照管理规定,经审批后由电子档案管理员(郭跃宗负责建设工程类电子档案、吴为负责政府采购类电子档案)分别通过电子系统调出档案资料,按规定流程办理查询手续。
查询纸质档案,由综合股刁海军查找并调出档案,供查阅人查阅,查阅档案须在本单位进行,且查阅活动须有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并详细登记,如需摘录、复印档案内容的,应审核摘录、复印的内容,与原文核对无误后,写明出处及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查阅人查阅完毕后,将档案归还工作人员并由工作人员将档案归档入库。
3.服务标准:
3.1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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