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北十路(史河大堤至西二路段)工程

项目编号 E341524001005049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1234140076900449XQ-20260907-000797-3
信息来源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寨县分中心 项目所在地 金寨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信息发布时间 2026-09-07 16:34:01 浏览次数 0
公告公示信息

金寨县北十路(史河大堤至西二路段)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金寨县北十路(史河大堤至西二路段)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金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金发改审批【2026210号、关于金寨县北十路(史河大堤至西二路段)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1.4 招标人:金寨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1.5 项目业主:金寨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1.6 资金来源:财政

1.7 项目出资比例:国有资金:517.606559万元,100.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金寨县北十路(史河大堤至西二路段)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E341524001005049

2.3 标段划分1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E341524001005049001

2.5 建设地点:金寨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金寨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临建玻玻璃公司,南临家旺机械公司,西至史河大堤,东至西二路,道路全长约332米,宽度24米,城市次干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排水(雨污)工程等,项目最高限价5176065.59

2.7 合同估算价517.606559万元

2.8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金寨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临建玻玻璃公司,南临家旺机械公司,西至史河大堤,东至西二路,道路全长约332米,宽度24米,城市次干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排水(雨污)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0 项目类别: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11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不再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除外)

同时具有_/____

3.2 投标人业绩要不要求。

3.3 项目经理资格

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以上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

3.4  项目经理业绩不要求。

3.5 投标人信誉要求

要求:投标人未被六安市及其所辖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6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总数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均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网上登记、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远程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委派由组成联合体的企业自行商定;(3)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4)独立投标的不得再与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不能分别与不同的企业分别签署协议组成不同的联合体投标即只能组成一次;(5)联合体的企业类似业绩可以共享,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类似业绩不予共享;(6)联合体投标的双方资质资格证书等原件的扫描件需编入投标文件和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7)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联合体协议书需要所有联合体成员签字盖章的,其他签字、盖章处只需要联合体牵头方签字、盖章。招标文件其他与本处表述不一致的,均以本处表述为准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即本次招标符合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形。

3.9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6  9  7 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请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4.98.87.113:9016/TPBidder)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免费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拨打 0512-58188516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0 元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 9 28  10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 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4.98.87.113:9016/TPBidder)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6  9  28  10  00 分。

6.2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114.98.87.113:901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参加开标活动招标人代表及代理机构在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址为: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 15 楼第三开标室 不见面开标厅组织开标活动。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金寨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金寨县人民政府西侧环保局二楼

    237300    

周工

    0564-7350896

9.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振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小华山街道天盈社区天盈大厦A1620-1621

    237000 

项目负责人李春水

    0564-7351515

9.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58188516

9.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12-58188516

9.5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金寨县莲花山路金寨县政府东侧

    0564-7359057

9.6 异议联系人

    周工

联系方式0564-7350896

10.其他事项说明

10.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0.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10.4潜在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2026913173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6914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69281000分。

10.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定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答复,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自行查询,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规定提出异议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凡在评审过程中涉及的任何评审争议均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10.6 投标人自行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填报、更新、维护本单位信息,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10.7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联系电话010-864838015-2

10.8 CA证书办理机构:机构名称:安徽CA(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CFCA(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615-8899(安徽CA025-66085508(江苏翔晟)

11. 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允许方式:

第一种方式:■网银支付 ■银行转账

账户名称: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备注: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网银支付或银行转账缴纳至如下指定账户,交款时需在附言中注明此款所对应工程项目的名称及交款用途。

联系人:孙主任,电话:0564-7350776

开户银行:安徽金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20000278890666600012984

备注: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种方式:■纸质银行保函 ■纸质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

注: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种方式:■电子银行保函 ■电子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

注: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但须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否则投标无效。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1分0秒

0天6小时13分0秒

  • 实施主体登记信息
    金寨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提交
    2026-09-07 10:11:57
    0天0小时1分
  • 代理机构完善信息
    通过
    2026-09-07 12:51:16
    0天2小时40分
  • 实施主体在线确认
    不通过
    2026-09-07 13:13:57
    0天0小时23分
  • 代理机构完善信息
    通过
    2026-09-07 14:40:49
    0天1小时27分
  • 实施主体在线确认
    通过
    2026-09-07 14:45:28
    0天0小时5分
  • 见证
    通过
    2026-09-07 16:34:01
    0天1小时38分
附件:

金寨县北十路(史河大···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