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E341525001002946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1234140076900449XQ-20240523-000390-0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霍山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霍山县磨子潭镇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06-13 16:32:53 | 浏览次数 | 0 |
项目名称 |
磨子潭镇和美乡村——龙井冲村集聚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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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341525001002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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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磨子潭镇和美乡村——龙井冲村集聚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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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E341525001002946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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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霍山县磨子潭镇人民政府、安徽新绿储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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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5178816.4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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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安徽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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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霍山县衡山镇南岳西路18号 联系方式:0564-5032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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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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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6月12日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4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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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中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
该公司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为杨铭,而《承诺函》中项目经理为宋阳,前后不一致,不响应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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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安徽方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
该公司投标文件中人工费总价低于招标文件人工费总价280833.9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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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卓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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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4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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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经济开发区一隆路北侧1栋1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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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4515927.9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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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何海行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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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23421212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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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负责人 |
朱旭冉 |
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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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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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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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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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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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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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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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蓝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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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4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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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经济开发区国际汽车城1#汽配楼商-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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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4519553.1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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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梁志远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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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234192183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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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负责人 |
柯炳霞 |
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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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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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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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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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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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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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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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淠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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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4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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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安园大道与世林路交叉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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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4489959.7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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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汪巧玉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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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234212118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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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负责人 |
王宜运 |
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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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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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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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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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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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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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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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4年6月13日-2024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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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霍山县磨子潭镇人民政府、安徽新绿储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霍山县磨子潭镇、霍山县国投大厦 联系人:项先生,联系电话:0564-5611013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霍山县行政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联系电话:0564-5032057。 3、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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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霍山县行政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 联系电话:0564-5032057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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