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城区照明设施智能化节能(EMC)改造
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技术标)产品性能中的评分标准修改如下: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标 |
产品性能 |
1.所投LED路灯经过不低于10000小时实测,光通维持率≥96%的得2分,光通维持率≥98%的得3分,满分3分。 2.依据国家GB/T 33721-2017检验标准,LED路灯使用寿命≥5万小时的得3分,满分3分。 3.依据国家GB7000.1-2015检验标准,LED路灯满足不低于四倍自身重量的机械加载测试,检测时间≥500小时且合格的得1分,检测时间≥1000小时且合格的得2分,满分2分。 4.依据国家GB/T16422.3-2022检验标准,LED路灯透镜通过不低于1000小时抗紫外线老化测试得2分,满分2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影印件加盖公章(检测报告须为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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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安徽国建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日
附件: 六安市城区照明设施智能化节能(EMC)改造项目澄清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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