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杭埠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SCCG2025-09-10 统一交易标识码 Z10-1234140076900449XQ-20250910-000238-0
信息来源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 项目所在地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
信息发布时间 2025-10-09 17:10:47 浏览次数 0
成交公示信息


舒城县杭埠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CCG2025-09-10

项目名称:舒城县杭埠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科宏图勘测规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桐城南路363号(联合体成员: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华山路4号楼201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伍佰捌拾万元整(58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舒城县杭埠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开展杭埠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以镇域为研究范围,实施方案编制重点突出“全域治理+园区发展”,涉及后河村、何圩村、六圩村、汪圩村、五星村、河南村、禾丰村、三蕊村、薛泊村、六丛村、舒拐村、孙圩村、朱流圩村、胡同村、培育村、龙安村、潘湾村、官圩村、保靖村、梅林村、杭城等行政村和社区(具体以申报批复后行政村和社区数量为准)。

服务要求:整治区域涉及的建设内容可分为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保护修复、乡村风貌提升及历史文化保护、产业导入、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建设等类型。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前期基础数据测量、调查,20日内完成初步方案编制,1个半月内完成最终成果并上报自然资源厅。

服务标准:成果形式最终以国家、省有关部门正式出台的技术文件为准。成果文件应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件、数据库及其他附件材料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童爱华、金正家 、刘宏 、周剑 、徐明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50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舒城县建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投诉,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176号,联系电话:0564-868801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舒城县杭埠镇人民政府、舒城县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舒城县城关镇梅河西路相约河畔12幢8层

联系方式:0564-8668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舒城县建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方式:0564-85686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564-8568652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45分0秒

0天0小时43分0秒

  • 代理机构在线提交
    舒城县建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提交
    2025-10-09 16:36:40
    0天0小时45分
  • 实施主体在线确认
    通过
    2025-10-09 16:46:05
    0天0小时10分
  • 实施主体在线确认
    通过
    2025-10-09 17:03:32
    0天0小时27分
  • 见证
    通过
    2025-10-09 17:10:47
    0天0小时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