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东站及南溪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跟踪审计服务单位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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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金寨东站及南溪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跟踪审计服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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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QT3415242026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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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金寨东站及南溪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跟踪审计服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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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QT34152420260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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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金寨县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金寨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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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75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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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金寨九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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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现代产业园开源大厦7楼 联系人:蔡工 联系方式:0564-7378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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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方式 |
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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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6年01月26日10时00分 |
计划工期 |
施工工期为660个日历天。跟踪审计服务期限包含施工工期,直至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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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根据招标文件P16页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但贵公司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及技术标文件中未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的投标函(不含报价)。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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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安徽凯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该公司报价文件投标函投标报价为(大写)百分之捌拾柒点柒零(小写)87.70%。根据招标文件P9页投标报价的其它要求“1、投标人投标报价就投标函报价为准,投标函中应填写投标总价。”经济标评审不予通过,废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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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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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工期 |
施工工期为660个日历天。跟踪审计服务期限包含施工工期,直至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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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288号置地广场E座办26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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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6424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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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王 思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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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11013400006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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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1、阜阳市颍东新城区棚户区范围内配套工程; 2、阜阳市颍泉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河西路网二期等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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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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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工期 |
施工工期为660个日历天。跟踪审计服务期限包含施工工期,直至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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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3436号千城大厦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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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6475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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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李洪垚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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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110334000105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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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1、NV项目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跟踪审计; 2、东方大道(桥头集路-团结大道)道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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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开元数智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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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工期 |
施工工期为660个日历天。跟踪审计服务期限包含施工工期,直至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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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街道福州路西段688号1栋1单元20楼20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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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65422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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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张煜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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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11143400011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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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1、夔州大道二期(区界-沈阳路)(含下穿隧道)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2、乌鲁木齐准东产业园区开发项目(一期)一标段一创业大道、二标段一矿区北路(同心路)全过程造价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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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6年01月29日至2026年02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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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金寨县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金寨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金寨县梅山镇将军大道231号、金寨县人民政府西侧环保局二楼 联系人:刘先生、周先生 联系方式:0564-2700811、0564-7350896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金寨县财政局(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 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莲花山路财政局办公楼5楼509室 联系人:戴股长 联系方式:0564-7359057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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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金寨县财政局(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金寨县财政局(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 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莲花山路财政局办公楼5楼509室 联系人:戴股长 联系方式:0564-7359057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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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成交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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