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六安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新筛、产筛耗材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 |
六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六安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新筛、产筛耗材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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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AHXH-2024-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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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六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六安市妇幼保健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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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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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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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5日 |
计划工期 |
按需供货,据实结算。 |
成交供应商 |
名称 |
浙江博圣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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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 |
贰拾叁万玖仟零陆拾捌元整(23906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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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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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六安市妇幼保健院),联系电话:0564-3273828。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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