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第301号令)、《六安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标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六公管委〔2019〕2号)等精神,强化标后履约监管,规范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推动招标投标市场和履约现场“两场联动”,构建工程建设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长效机制,结合实际,制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巩固提升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成果。通过检查,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标后履约管理,规范招标投标市场和建筑市场秩序,发现和纠正一批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相关责任主体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诚信履约,保障工程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实施。
二、成立组织
按照标后履约督查工作要求,成立由区发改委(公管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等部门的联合督查组,具体负责标后履约督查工作,必要时可从相关主管部门抽调人员参与督查。
三、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主要是进场交易的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原则上,全年集中开展标后履约督查工作不少于4次,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每次督查前,由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随机抽取检查项目。
四、检查方式
由区发改委(区公管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查。必要时由相关部门提请,采取“点对点”的重点督查方式开展标后履约督查。
五、主要检查内容
(一)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及公开情况。是否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建设工程书面合同,并按规定公开合同信息及履行、变更信息;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二)履约保证金或保函等提交退还情况。中标人是否按期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保函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是否及时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或解除保函等。
(三)工程建设手续办理情况。建设工程是否取得施工许可证等工程建设审批手续。
(四)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在岗的施工、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主要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总监代表等)与中标人投标文件是否一致;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手续是否依法依规;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实行日考勤制度;项目经理、总监是否按期组织相关会议,推进协调施工过程有关问题;是否填写施工、监理日志。
(五)工程建设进度情况。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形象进度是否符合工期计划。
(六)其他违法违规等情况。招标人是否按合同约定向中标人支付工程进度款等。农民工工资支付是否纳入人社部门监管。中标人是否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的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管理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标后履约管理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压实压紧工作责任,把标后履约管理作为推进项目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认真抓好落实,积极配合开展标后履约检查。
(二)落实自查自纠。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检查方案对所属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完善项目管理措施,提升标后履约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从严落实整改。各责任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够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抓紧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区发改委(公管局)。标后履约检查工作中,发现相关主体违约的,要求追究相关主体违约责任。涉嫌违纪、违规的,将按相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置。
附:《裕安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检查表》
2024年2月20日
附件: 附件检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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