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招标代理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裕公管〔2024〕1号)要求,裕安区于2024年1月份集中开展了招标代理质量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招标代理质量评价主要对2023年度在裕安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的71家代理机构进行评价,通过现场评价、随机抽查项目资料、线上实操并结合日常考评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
具体通过现场查看企业办公场所及软硬件设施是否满足办公及开评标需求;随机抽查各代理机构代理的(公开招标项目、限额以下进场交易项目以及自主发包项目)项目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集中时间开展全流程电子化线上实操(随机抽取代理机构2名从业人员进行线上操作),综合评价各代理机构业务水平及履约能力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开评标能力方面。个别代理机构无开评标场所,或开评标场所与办公区域混合,或无满足条件的开评标专业监控设备。
二是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方面。有的代理机构存在工作制度不完善,代理从业人员缺乏,业务水平不高,人员不固定、流动性大等问题。
三是在项目资料归档方面。少数代理机构档案管理不规范,存在档案标识模糊、档案台账缺失、档案存放混乱的问题。
四是在全流程电子化线上实操方面。部分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公共资源交易政策不了解不熟悉,线上操作水平不高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各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代理从业人员业务学习,定期组织人员学习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要求,积极参加市、区平台组织的相关培训和学习,着力提升从业人员的综合能力,坚决落实好数据质量方面的营商环境工作要求。
二是积极抓好整改。各代理机构要对照本次质量评价反馈的问题,认真研究、举一反三,抓紧整改到位,切实提高招标代理工作质效。
三是规范代理行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完善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持续规范代理行为,全面落实履约责任,切实优化我区营商环境。
附件:裕安区2023年招标代理质量评价情况统计表
2024年3月18日
附件: 裕安区2023年招标代理质量评价情况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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