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标后履约监管,督促各施工、监理单位及时履约,按照《2024年裕安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标后履约督查实施方案》(裕公管委办﹝2024﹞2号)要求,2024年9月10日,区公管局组织开展第三季度第二次标后履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项目
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道路新建工程永嘉路延伸段(长盛路-长乐路)道路工程、祁家岗村皖西白鹅养殖项目、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乡村振兴(沿淠单王段)PPP一期项目现代农业产业园工程一标段(二次)。
二、 检查主要内容
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与投标文件是否一致及到岗履职情况,关键人员变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
三、检查情况
(一)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道路新建工程永嘉路延伸段(长盛路-长乐路)道路工程
建设单位:六安高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安徽明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安徽鑫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检查时项目经理不在岗;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建立考勤制度。
(二)祁家岗村皖西白鹅养殖项目
建设单位:六安市裕安区韩摆渡镇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安徽储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六安市建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经理请假程序不规范且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建立考勤制度。
(三)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乡村振兴(沿淠单王段)PPP一期项目现代农业产业园工程一标段(二次)
建设单位:六安祥实建设有限公司、六安市裕安区农业农村局;
施工单位:安徽华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六安市建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关键人员在岗;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建立考勤制度。
四、相关要求
现将检查情况反馈至各建设单位(招标人),建设单位(招标人)要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时整改,对违反合同约定的事项,按照合同约定予以处理,并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整改情况及处理结果(包括佐证材料)报送至区公管局。
特此通报
联系人:胡淼、李炜 联系电话:0564-3306192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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