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5年5月19日,按照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区纪委监委、区公管、区住建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区内部分重点工程项目的标后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项目
六安市裕安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一)标段、裕安顺河镇金顺农机服务中心项目、裕安区水体综合治理项目-独山水厂改扩建工程(厂区土建工程)。
二、检查情况
(一)六安市裕安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一)标段
建设单位:六安市裕安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施工单位:安徽宇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牵头单位)、江苏兴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监理单位:安徽中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1. 4月17日,该项目发放《中标通知书》,施工单位于4月底组织进场,5月14日该项目才签订《施工合同》,目前《施工许可证》仍未办理。
2. 施工现场未建立关键人员考勤制度,检查时该项目投标时的项目经理杲波、技术负责人戴久圣均不在岗。项目总监不在岗,通过电话询问,总监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人员情况均不了解。
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标后合同履约职责,及时办理相关施工许可手续。督促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监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到位,并按照合同约定,对相关人员追究违约责任。
(二)顺河镇金顺农机服务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六安市裕安区顺河镇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安徽紫荆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检查情况:1. 检查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监理人员均不在现场,项目部无任何项目建设的档案资料。
2. 项目进度缓慢。
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标后合同履约职责,加强项目调度,督促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监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到位,并按照合同约定,对相关人员追究违约责任。
(三)裕安区水体综合治理项目-独山水厂改扩建工程(厂区土建工程)
建设单位: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
施工单位:安徽六安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牵头单位)、
新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监理单位: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情况:1. 检查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建单位人员在岗,对项目建设情况较为熟悉,但考勤制度及考勤记录不规范。
2. 该项目合同工期自2024年11月12日至2025年8月9日,目前完成总工程量约65%,项目进度缓慢,有不能按时完工的风险。
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标后合同履约职责,加强项目调度,抢抓近期有利天气,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区水利局作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项目过程监管,若在项目施工期间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应及时予以调查处理。
三、相关要求
请各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要强化标后合同履约“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督促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履职尽责、全面兑现投标承诺。针对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违反合同约定的事项,按照合同约定予以处理。
请各项目建设单位于2025年5月27日前,将整改情况及处理结果反馈至区公管部门。
特此通报
联系人:胡淼、李炜 联系电话:0564-3306192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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