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单位,有关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为加强全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按照工程建设合同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诚信履约,2024年4月16日至4月22日,县发改委(公管局)会同县督查室,对全县32个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项目
全县32个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投资在建工程建设项目。
二、 检查内容
项目工程进度是否符合合同计划,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与投标文件是否一致及到岗履职情况等。
三、检查情况
经检查,共发现3个项目存在未按要求履约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县道X225小堰口段升级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诸佛庵镇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安徽金寨顺达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经理、总工不在现场且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仅项目监理人员在岗,现场施工人员9名,机械1台,施工力量投入不足;因项目要素保障滞后,部分路段尚无法施工。
(二)黑石渡镇农机服务中心暨粮食烘干储备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黑石渡镇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安徽徽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均不在现场且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现场仅2名施工人员,1台机械,施工力量投入不足;因项目要素保障滞后,基础场平尚未结束。
(三)G346上安线(k660+400-k684+142)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及道士冲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霍山县交运局;
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宣城市宣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北京鑫实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经理、总工不在现场且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施工现场仅项目监理和安全员在岗,施工力量投入不足。
霍山县西部城市道路更新工程(一期工程)等其他29个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本次检查未发现履约不到位、不落实的问题。
四、问题处理
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反馈至相关建设单位,请建设单位按照施工合同要求进行违约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包括佐证材料)及时书面反馈至县发改委(公管局)。
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4 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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