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单位,有关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为加强全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按照工程建设合同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诚信履约,2024年6月4日至6月12日,县发改委(公管局)联合县督查室、县住建局等部门组成标后履约监督检查小组,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和“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县30个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项目
全县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投资在建工程建设项目以及进场交易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随机抽取30个。
二、 检查内容
项目工程进度是否符合合同计划,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与投标文件是否一致及到岗履职情况等。
三、检查情况
经检查,共发现4个项目存在未按要求履约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霍山县落儿岭镇古桥畈村露营地项目(岭上花开露营地)
建设单位:霍山县落儿岭镇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安徽金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管理人员均不在岗。
(二)安徽省霍山县国家储备林一期营林道路项目——漫水河镇平西路工程
建设单位:霍山县漫水河镇人民政府、安徽新绿储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安徽钦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管理人员均不在岗。
(三)与儿街凡冲村游客餐厅
建设单位:霍山县与儿街镇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安徽峰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均不在岗。
(四)磨子潭镇堆谷山村石斛基地产业配套项目
建设单位:霍山县磨子潭镇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安徽中时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不一致,其余管理人员均不在岗。
大化坪镇石羊河村祠堂组组合路等26个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本次检查未发现履约不到位、不落实的问题。
四、问题处理
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反馈至相关建设单位,请建设单位按照施工合同要求进行违约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包括佐证材料)及时书面反馈至县发改委(公管局)。
特此通报
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4 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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