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施工单位:
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标后各方主体责任,促进企业依法、诚信履约,维护工程建设市场秩序。2025年3月24日县督察考核室、县发改委、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对我县在建工程项目标后履约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现将联合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项目
本次联合督查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新建王截流、陈郢保庄圩影响渠系恢复工程)城西湖乡段项目、2024年霍邱县曹庙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督查内容
(一)项目建设单位标后履约情况;
(二)施工单位项目部人员在岗及其履职情况;
(三)监理单位项目部人员在岗及其履职情况;
(四)工程施工进度情况;
(五)质量、安全生产、环保制度落实情况;
(六)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三、检查情况
督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向建设单位了解建设情况,查看施工现场区,核实管理人员身份等方式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不良行为管理规定进行信用记录。现将现场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新建王截流、陈郢保庄圩影响渠系恢复工程)城西湖乡段项目
建设单位:霍邱县城西湖乡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安徽秉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佳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安徽凯瑞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督查情况:该项目包含龙窝河清淤工程约4.7千米,提水泵站3座,16条治理渠道以及配套建筑物更新改造60座。该项目2024年12月6日发放中标通知书,2025年3月18日下达开工令,目前人员、材料、机械已进场,正在进行准备工作。现场核查情况:一是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不在岗,履行请假手续,联合体牵头单位现场施工负责人在岗;二是现场监理员在岗;三是因监理单位招标滞后,未按照投标文件中网络计划图和施工总进度计划表进行施工,赶工措施正在编制;四是农民工暂未进场。项目建设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请假手续不规范;二是监理单位投标人员不在岗;三是现场未见到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实施方案、安全文明施工费资料;四是农民工维权告示牌不规范。
(二)2024年霍邱县曹庙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霍邱县农业农村局、霍邱县曹庙镇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中原永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六安腾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督查情况:该项目中6500亩土地平整、3座提水站、30000多米渠道修建、27口大塘清淤已全部完成,建筑物380座,已完成约80%。目前项目总进度约90%。现场核查情况:一是项目经理不在岗,履行请假手续;二是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在岗;三是工程施工进度符合要求;四是质量、安全生产、环保制度情况基本落实。项目建设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不在岗,未履行请假手续;二是施工日志负责人未签字;三是未签订农民工劳动合同;四是农民工实名制登记、考勤不规范;五是未张贴维权告示牌。
四、问题处理及要求
为确保工程按时保质完工,发挥效益,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勿必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各方主体履约职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提升标后履约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严格考勤制度。检查发现,考勤不规范现象严重,高标农田项目存在项目管理人员考勤时间高度雷同的情况,建设单位要加大考勤监督力度,防止虚假考勤。投标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合同要求到岗履职,规范考勤,保证到岗出勤天数,并做好日常记录备查,确保考勤表记录与实际相符。
二是严格请假审批。建设单位要对请假人员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不允许同一时间段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多人请假,确保施工期间项目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按规定在岗履职,尤其是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严防出借资质现象发生。
三是严格资料管理。检查发现,工程项目部资料不全,特别是建设单位组织未进场交易的监理发包项目。变更人员应按照施工合同履行变更手续,变更资料需保存完善。
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并反馈至建设单位,请建设单位必须承担起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合同要求执行,举一反三,对违约行为进行处理并整改到位,并将处理结果和整改情况(佐证材料)于2025年4月11日前反馈至霍邱县建设工程标后履约联合督查领导组办公室,同时抄送项目主管部门。
霍邱县建设工程标后履约联合督查领导组办公室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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