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施工单位:
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标后各方主体责任,促进企业依法、诚信履约,维护工程建设市场秩序。2025年5月13日县督察考核室、县发改委、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对我县在建工程项目标后履约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现将联合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项目
本次联合督查霍邱县周集镇港口物流园安置小区(二期)二次、淠河防洪治理工程霍邱县民生圩堤防防渗加固工程项目。
二、督查内容
(一)项目建设单位标后履约情况;
(二)施工单位项目部人员在岗及其履职情况;
(三)监理单位项目部人员在岗及其履职情况;
(四)工程施工进度情况;
(五)质量、安全生产、环保制度落实情况;
(六)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三、检查情况
督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向建设单位了解建设情况,查看施工现场区,核实管理人员身份等方式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不良行为管理规定进行信用记录。现将现场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霍邱县周集镇港口物流园安置小区(二期)二次项目
建设单位:霍邱县周集镇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安徽铭程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河北天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安徽天舜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督查情况:该项目包含楼栋39栋,其中在建22栋;管理用房1个正在建设;配电房1个及其他配套设施暂未开工。目前项目总进度约30%。现场核查情况:一是项目经理和1名安全员履行请假手续,联合体单位项目负责人在岗;二是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在岗;三是工程施工进度基本符合要求;四是质量、安全生产、环保制度情况基本落实到位。项目建设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施工单位投标项目班子人员除项目经理和1名安全员请假外,其余人员不在岗,未履行请假手续;二是现场未安装管理人员考勤机,考勤不规范;三是现场扬尘治理不到位;四是未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五是农民工劳动合同施工单位未盖章;六是4月份农民工工资未发放;七是未张贴维权告示牌;八是施工日志和监理日志填写不规范。
(二)淠河防洪治理工程霍邱县民生圩堤防防渗加固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霍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施工单位: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安徽川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督查情况:该项目中257372m³堤后填塘固基及堤后压渗平台已完成约60%;39017m高压旋喷防渗墙已完成约60%;42941㎡水泥土防渗墙已完成约30%。目前项目总进度约55%。现场核查情况:一是技术负责人在岗,项目经理、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员回公司总部参加培训,质量负责人、终检工程师在其他项目验收,均履行请假手续;二是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在岗;三是开工备案正在申报,工期进度超前;四是质量、安全生产、环保制度情况资料正在申报;五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基本落实到位。项目建设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施工单位投标项目班子管理人员考勤不规范;二是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四、问题处理及要求
为确保工程按时保质完工,发挥效益,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勿必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各方主体履约职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提升标后履约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严格考勤制度。检查发现,考勤不规范现象严重,现场未安装施工项目管理人员考勤机。建设单位要加大考勤监督力度,防止虚假考勤。投标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合同要求到岗履职,规范考勤,保证到岗出勤天数,并做好日常记录备查,确保考勤表记录与实际相符。
二是严格请假审批。建设单位要对请假人员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不允许同一时间段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多人请假,确保施工期间项目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按规定在岗履职,尤其是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严防出借资质现象发生。
三是严格资料管理。施工日志和监理日志要如实填写并签名。人员变更应按照施工合同履行变更手续,变更资料需保存完善。
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并反馈至建设单位,请建设单位必须承担起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合同要求执行,举一反三,对违约行为进行处理并整改到位,并将处理结果和整改情况(佐证材料)于2025年6月13日前反馈至霍邱县建设工程标后履约联合督查领导组办公室,同时抄送项目主管部门。
霍邱县建设工程标后履约联合督查领导组办公室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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