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强化重点工程标后履约监管,规范项目建设行为,2025年5月26日至27日,县财政局(县公管局)、县委督查办、县住建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县部分重点工程标后履约情况开展现场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督查金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开发项目-中药材厂房建设项目、史河流域金寨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金寨县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X231仙长路楼房下湾至界岭段升级改造项目、金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南溪夹河水厂(二期)、桃岭乡茯苓产业提升项目(一期)等6个在建项目,重点围绕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工程安全质量管控、项目施工进度、监理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核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企业项目管理关键人员不在岗
X231仙长路楼房下湾至界岭段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经理陈福平,技术负责人周其忠不在岗,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二)施工日志记录不规范
金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开发项目-中药材厂房建设项目施工日志记录不规范,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员未签字。
(三)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不到位
1.金寨县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存在以下安全隐患:临时用电配电箱箱体与箱门连接编织软铜线断裂;临边施工人员未系安全带;安全通道通行防护措施不到位。
2.金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开发项目-中药材厂房建设项目施工洞口防护设施缺失。
(四)施工质量管控不严
1.金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开发项目-中药材厂房建设项目原料库一层个别结构柱根部漏筋明显。
2.金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南溪夹河水厂(二期)施工现场钢筋露天堆放,未采取防锈防雨措施,易导致材料锈蚀。
三、整改建议
1.强化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日常考勤考核管理,严格落实书面请假手续,确保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到岗履职,月出勤不少于22天。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的脱岗行为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失职失责行为按照合同约定兑现经济处罚。
2.规范施工质安管理。各参建单位要落实各方安全责任,切实加强现场安全巡查,常态化排查现场安全隐患,立行立改。对漏筋、材料防护不当等问题,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3.限期报送整改情况。各相关单位须于2025年6月9日前将上述问题整改处理情况报送至县财政局(县公管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备查(联系电话:0564-7359057)。
附:金寨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2025年5月份标后履约督查情况统计表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9日
金寨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2025年5月份标后履约督查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存在问题 |
备注 |
1 |
金寨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
金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开发项目-中药材厂房建设项目 |
1.施工日志记录不规范; 2.施工洞口防护设施缺失; 3.原料库一层个别结构柱根部漏筋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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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县水利局 |
史河流域金寨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一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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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金寨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
金寨县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 |
1.临时用电配电箱箱体与箱门连接编织软铜线断裂; 2.临边施工人员未系安全带; 3.安全通道通行防护措施不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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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沙河乡 |
X231仙长路楼房下湾至界岭段升级改造项目 |
项目经理陈福平,技术负责人周其忠不在岗,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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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县水利局 |
金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南溪夹河水厂(二期) |
钢筋露天堆放,未采取防锈防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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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桃岭乡 |
桃岭乡茯苓产业提升项目(一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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