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持续净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市场环境,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皖发改公管〔2026〕468号)等有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金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
二、征集范围
2021年以来,金寨县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建市政、公路水运、水利、高标准农田等工程建设项目。
三、征集内容
1.规避招标问题。包括应招未招、应进未进、先建后招、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等情形。
2.围标串标问题。包括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量体裁衣”;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存在中标率异常低的“陪标专业户”、经常性“抱团”投标的串标“合伙人”、中标率异常高的“标王”等;招标代理机构通过行贿、提供回扣或者输送不正当利益等非法手段承揽业务等。
3.转包和违法分包问题。包括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以及违规变更项目经理、改变工期、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工程价款支付异常、“低中高结”等情形。
四、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采取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
1.举报电话:金寨县财政局(县公管局)0564-7359057
金寨县公安局 0564-2702083
金寨县住建局 0564-7359238
金寨县交通局 0564-7062038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0564-5210056
金寨县水利局 0564-7356955
2.来信来访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莲花山路金寨县财政局(县公管局)办公楼5楼507室县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五、举报须知
1.线索提供须说明具体时间、项目名称、违法违规情形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据材料。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如有)、并署实名和准确联系方式。
2.线索提供者须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事实或者伪造证据,不得借举报之名干扰招标投标活动正常秩序。
3.对实名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对恶意诬告陷害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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