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六安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标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六安市2024年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2024年11月12日,县公管局联合县人社局、县交通局、县生态环保分局通过随机抽取项目的方式开展标后履约联合检查。现按照检查项目顺序依次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舒城县杭埠河沃孜大桥建设工程项目
业主单位:舒城县交通运输局
中标单位:河南省路嘉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发现问题:检查时项目经理不在现场,技术负责人不在现场,且都未履行请假手续。
(二)舒城县环万佛湖(FB级)美丽公路建设工程项目(一期)
业主单位:舒城县交通运输局
中标单位:河北兴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发现问题:检查时项目经理不在现场,技术负责人不在现场,且都未履行请假手续。
二、处理意见
1.对于舒城县杭埠河沃孜大桥建设工程项目所发现的问题,要求业主监督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对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未到场且未履行请假手续情况罚款人民币6000元。
2.对于舒城县环万佛湖(FB级)美丽公路建设工程项目(一期)所发现的问题,要求业主监督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对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未到场且未履行请假手续情况罚款人民币8000元。
三、整改结果
两家施工企业已在业主监督下落实整改,按时缴纳罚款。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 2024年舒城县建设工程领域第七次标后履约联合检查结果通报.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