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代码: | ********* | 单位名称: | 安徽骏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主体类型: | 法人 | 单位角色: | 投标人 |
处理文件文号: | 霍公管处〔2025〕1号 | 处罚执行部门: | 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规定。根据《六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你单位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造价软件加密锁号相同,属于串通投标形为。 | 处罚结果: | 不良行为记10分。 |
限制的行为: | 其他 | 来源区划: | 霍邱县 |
限制行为开始时间: | 2025年01月24日 | 限制行为结束时间: | 2025年01月24日 |
披露开始时间: | 2025年01月24日 | 披露截止时间: | 2025年0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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