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安徽省“数字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提高专家库管理数字化、服务标准化水平,实现专家相关事项掌上办、随时随地办,更好参与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评标评审活动,就专家信息填报说明如下。
一、注册使用皖事通APP
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ggzy.ah.gov.cn),点击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支持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搜狗浏览器、QQ浏览器等主流浏览器),进入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管理系统),使用手机扫一扫功能,扫描皖事通APP二维码,下载、安装、注册、使用皖事通APP。
二、登录专家库管理系统
登录专家库管理系统,点击“专家申请人”、“评标评审专家”,进入登录页面,仔细阅读理解用户指引,使用手机皖事通APP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首页扫码功能,扫描登录页面二维码,登录专家库管理系统。
三、信息填报
登录系统进入个人页面后,点击左侧“入库”、“信息变更”、“续聘”等相应菜单,按要求逐项填写专家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学历、职称、职业资格、专业特长、评标专业、评审品目、回避单位、回避个人、单位意见。
原填报身份证号码有错误的,将无法登录系统,请联系初审单位(常住地址所在地设区的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一)基本信息
1.姓名和身份证号:由皖事通APP扫码登录后自动带入,不用填写。
2.常住地址:必须勾选到县区(例如: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常住地址是招标采购人设置集合时间、结算交通费、管理部门日常服务信息通知的基点,请慎重选择)。
常住地址变更的,按《专家信息变更操作手册》执行。变更申请表必须扫描成一个PDF文档进行上传,大小不超过5M。
3.手机号:按手机号码归属地,不属于合肥地区的必须加“0”,属于合肥地区的不得加“0”。否则,省专家库专用固定电话0551-63800688将永远打不通您的手机号码。
4.从事行业:按照系统提供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必须勾选到所选行业的最后一级。
5.紧急联系人:必须填写紧急联系人(非本人)的姓名、手机号码、与其关系。
6.身份证:上传照片、身份证正反面,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512KB。
照片必须为1寸蓝底或红底近期证件照,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二)工作经历
特别提醒:工作单位、岗位职责等工作经历相关信息,必须与申请的评标专业/评审品目匹配。专业领域工作8年以上,按填写的工作单位“岗位职责”,累计起止年月计算时间。
7.工作单位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输入单位名称关键字,选择系统提供的单位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系统未检索到的,可点击右侧“手动添加”,通过“联网查询”,手动输入查询到的单位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如单位已注销,无法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时,请使用18位“0”来代替。
初审部门可以对需要审核的事项提出具体要求,如证明工作单位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工作单位变更的,按《专家信息变更操作手册》执行。变更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必须扫描成一个PDF文档进行上传,大小不超过5M;并相应完善工作经历栏目各项内容。
8.岗位职责:必须明确、具体,并与申请的评标专业/评审品目匹配。
9.岗位任职开始时间与结束时间:如为现单位,结束时间请选择“至今”。
10.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必须与申请的评标专业/评审品目匹配。
11.工作业绩证明材料:(1)与申请的评标专业/评审品目匹配的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全部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档进行上传,大小不超过10M。(2)申请工程类设计、造价、施工、监理等评标专业的,必须上传工作业绩证明材料(足以佐证8年以上专业领域工作实践),如国家、省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明或行业主管部门网站备案的、其作为项目负责人的项目业绩,或者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签署(执业印章)的项目报告。
例如:张**,申请专业:工程类/工程造价/土建工程/建筑。工作单位:某建设工程公司。岗位职责:造价工程师,任职起止时间(****年**月至****年**月)。专业技术工作经历:(1)**项目,项目期间(****年**月至****年**月),注册造价工程师(上传项目业绩证明材料);(2)**项目,项目期间(****年**月至****年**月),项目负责人(上传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三)学历
特别提醒:学历信息必须填写技工学校以上或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12.学历专业:应当与申请的评标专业/评审品目相关。
13.证书扫描件:必须证书全部页面扫描成一个PDF文档进行上传,大小不超过10M。
14.证书验证网址:填写证书验证网址。
(四)职称
特别提醒:
(1)职称专业必须与申请的评标专业/评审品目匹配。
(2)职称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政策为依据,必须是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者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或者认证。
(3)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是指依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获取的相关职称。
(4)非国有评审的职称,必须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并降一级使用。
(5)在省外取得的职称、在军队担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取得国家承认的职称(含军队非现役文职人员),必须执行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经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
(6)职称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取得且任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②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任职时间满4年。
(7)取得职称时工作单位,必须与工作经历一致。
15.是否非国有:勾选。
16.取得职称时的工作单位:(1)输入工作单位名称关键字,选择系统提供单位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系统未检索到的,可点击右侧“手动添加”,通过“联网查询”,手动输入查询到的单位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7.任职时间:是指自批准取得/任职至提交入库申请的时间。
取得时间,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批准时间计算;任职时间,以相应工作单位聘任证书批准时间计算。
18.证书扫描件:必须职称资格证书和相应的聘任证书全部页面扫描成一个PDF文档进行上传,大小不超过10M。
19.证书验证网址:填写证书验证网址。
(五)职业(执业)资格
特别提醒:
(1)职业资格专业必须与申请的评标专业/评审品目匹配。
(2)职业资格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政策为依据,必须是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者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或者认证。
(3)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按照《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皖人社发 [2017] 72号)执行,必须对应于中级或以上职称。
如有国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关于职称/职业资格的最新文件,敬请上传至系统“证书扫描件”或致电告知。感谢支持!
(4)注册证书必须在注册有效期内;到期后未延续注册、或者注册证书有效期累计不满4年的,不符合入库条件。职业资格实施以考代评,无注册程序的,请上传有权部门政策文件作为依据。
(5)职业资格必修满足以下条件: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且任职时间满4年。
(6)职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工作经历一致。
20.取得、注册日期:(1)为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开始时间;(2)取得国家职业资格并任职时间满4年,是指自批准取得、相应工作单位注册至提交入库申请的时间。
21.证书扫描件:必须职业资格证书和相应的注册证书全部页面扫描成一个PDF文档进行上传,大小不超过10M。
22.证书验证网址:填写证书验证网址。
(六)专业特长
23.特长类型:勾选特长类型选项:①相关专业工作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或奖励;②担任省级以上重点工程或技术复杂工程项目的经济、技术负责人;③参与起草省级以上已经发布的工程技术规范或技术标准;④在公开发行的国家级刊物上独立(含第一署名)发表5篇以上相关专业论文;⑤ 独立(含第一署名)出版相关专业专著。
24.特长说明:根据特长类型选项,填写相关特长说明。
25.证明材料附件:必须全部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档进行上传,大小不超过10M。
(七)评标专业
特别提醒:
(1)可以选择不超过3个最小级别评标专业。
(2)评标专业变更的,按《专家信息变更操作手册》执行。
26.评标专业:必须选择到所申请专业的最小级别。
27.选择依据:必须勾选每个申请专业的选择依据:工作经历和职称/职业资格(必选)、学历、专业特长,可多选。
(八)评审品目
特别提醒:
(1)可以选择不超过3个最小级别评审品目。
(2)评审品目变更的,按《专家信息变更操作手册》执行。
28.评审品目:必须选择到所申请品目的最小级别。
29.选择依据:必须勾选每个申请品目的选择依据:工作经历和职称/职业资格(必选)、学历、专业特长,可多选。
(九)回避信息
特别提醒:
(1)根据回避情形选项,依次逐项填写:①与本人有劳动关系的单位( 3年内);②本人担任过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 3年内);③本人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单位( 3年内);④本人近亲属(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为主要负责人的单位;⑤其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本人客观公正评标评审的单位。
(2)可添加多条回避单位和回避个人信息。
(3)个人信息变更不及时的,考评扣分;因此引起评标评审现场回避的,不得获取劳务费。
(4)个人信息造假的,清退出专家库,相关信息推送至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30.回避单位:(1)输入单位名称关键字,选择系统提供单位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系统未检索到的,可点击右侧“手动添加”,通过“联网查询”,手动输入查询到的单位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1.回避个人: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人,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与其关系。
(十)单位意见
特别提醒:根据省政府《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皖政办[2016]56号)第八条规定,申请表必须经所在单位或行业组织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
32.单位意见预览下载:点击“单位意见预览下载”按钮后,(1)系统自动生成文档,内容包括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申请表、入库承诺书,可以预览、完善;(2)点击“导出文档”,打印。
33.单位意见点击上传:(1)打印的文档,按要求填写、签名、盖章后,必须全部页面扫描成一个PDF文档进行上传,大小不超过10M。
特别提醒:
(1)请慎重点击“申请”按钮。点击“申请”按钮,即提交申请;提交后,就不能再修改信息、上传证照材料。
(2)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是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的官方网站。专家申请人、在库专家等有关人士,请随时关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进入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了解掌握评标评审工作动态,阅读理解相关法律政策规定。
(3)填写、维护个人信息时,敬请事先仔细学习《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入库事项办理指南》《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信息变更操作手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评标专业/评审品目政策文件,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称/职业资格政策文件,以及本填报说明,熟悉规则、提前演练、模拟操作、慎重提交。操作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可以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51-62636708。
(4)专业/品目变更、完善信息、续聘的,统一按《专家入库事项办理指南》规定的程序执行。
(5)根据有关规定,专家承诺详细阅读并熟知评标评审相关法律政策,对所填写本人信息以及提交相关证照、工作业绩和专业特长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因填写信息和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审核结果的,责任自负。管理部门仅做符合性审核,审核结果为最终结论,即所提交信息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不符合的不予通过,并即时推送皖事通APP申请人(专家)个人页面;因人数众多,不提供一一讨论、交流和再修改、补充、上传,敬请理解。
(6)未按要求参加省专家库统一考试、或者各市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培训活动,且事前没有向所在市综合管理部门请假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清退出专家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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