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代码: | ********* | 单位名称: | 安徽映辉交通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
主体类型: | 法人 | 单位角色: | 投标人 |
处理文件文号: | 舒公管通报〔2024〕23号 | 处罚执行部门: |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处罚依据: | 依据《六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及《六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分基准》第五款规定 | 处罚结果: | 给予安徽映辉交通道路设施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10分,披露三个月(自2024年10月28日至2025年1月27日);给予业务经办人员梅代兰批评教育。 |
限制的行为: | 其他 | 来源区划: | 舒城县 |
限制行为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28日 | 限制行为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28日 |
披露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28日 | 披露截止时间: | 2025年0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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